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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研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邀请公告

2019-05-27 15:41:02.0 2843次浏览

广西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研发项目已由自治区北部湾港口局《关于下达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及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北港财审发〔2019〕23号)下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计划近期进行招标。现就广西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研发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邀请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广西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研发

二、项目概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交规〔2018〕1号)要求,建立和完善省级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本行政区域注册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发布等工作,并按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标准,通过部省数据交换平台与交通运输部对接,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工期为2019年12月30日前,项目估算为150万元。

三、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1、编写招标文件(包括编制招标上限价);

2、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

3、办理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的手续;

4、编写招标公告,并在规定媒体上发布;

5、印制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发售招标文件或按电子招标的要求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并发送;

6、办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等具体工作;

7、按规定发布招标控制价;

8、协助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9、组织开标会、评标会,按规定完成开标记录、投标文件资料收集、抽取评标专家、协助评标专家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  

10、提交评标报告、投标文件等招标成果资料供招标人;

11、办理中标公示有关工作;

12、办理评标结果备案手续;

13、发送中标(结果)通知书;

14、编写并印制合同文件,组织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

15、整理招标投标的有关材料报送招标人及按规定需要的单位、部门;招标过程全部材料按档案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项目业主。

16、向委托人解释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招标程序;

17、招标投标过程中其他相关工作。

    四、招标代理人的资格条件:进入自治区财政厅招标代理名录。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六、凡有意参加广西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研发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请于2019年5月30日下午下班前向项目业主报送以下材料至南宁市百花岭路6号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办公楼3楼309室。

1、拟参加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函。

2、招标代理报务方案(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办公地点、近一年类似业绩情况、代理人员投入及能力、代理费用报价等,电子版请发邮箱:bgjghc@126.com)。

七、本公告在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3个工作日,从2019年5月 28日至2019年5月30日。

八、本单位将通过综合比选后,优选一家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应的招标代理工作。

             

联系人:李雪源    电话:0771-21153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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