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外墙维修建设工程已列入2020年度工作安排,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以下称:供应商)参加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外墙维修及空调排水管道铺设施工项目采购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外墙维修及空调排水管道铺设施工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三、项目概况
广西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办公楼于2007年建成,共6层。办公楼外墙是贴装饰外墙瓷砖,因多年没有维修,多处空鼓脱落,现对外墙脱落瓷砖进行修补,办公楼外墙面积约4200平方米。外墙原空调排水管因年久老化、堵塞及装修后办公室调整,为解决办公楼空调排水问题,计划对办公楼空调排水管道进行重新铺设。此次维修施工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0万元(其中外墙维修15万元,空调管道维修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等相关业务;
2.供应商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
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供应商的选择方式
单位成立评标小组,按照内控制度流程对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比选。根据评分办法,在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中,经评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六、评标标准和中标原则
1.价格分(满分30分)
以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的差取绝对值。有效报价为: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最高控制价,且供应商符合参与条件要求。偏差率=100%×∣(报价-基准价)∣/基准价。若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得分=30-偏差率×100×0.2;若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得分=30-偏差率×100×0.1。
2.技术分(满分60分)
(1)基本分(满分25分)
此次施工维修涉及办公楼外立面整体性、主体协调性和材料节能稳定性,施工后不影响整体外立面美观,在施工前需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对办公楼外墙进行施工维修。
(2)项目工作方案分(满分18分)
由临时合议小组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的项目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内容、实施计划等主要内容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确定档次分值。
一档(0.1~6分):项目施工方案内容完整,包含在施工方案设计、实施、验收等环节上可以提供的实施工作内容,对采购人需求理解一般,时间安排计划可行,未提供有施工方案的得0分。
二档(6.1~12分):项目工作方案设计完整、清晰,对可以提供的实施工作内容介绍较全面,较好理解采购人需求,能够提出办公楼外墙和空调排水管铺设完工后应实现的效果,时间安排计划完整可行。
三档(12.1~18分)分:项目工作方案设计详尽、清晰,在施工设计、实施、验收的等环节可以提供的实施工作内容的介绍较详细,准确把握采购人需求,对办公楼外墙和空调排水管铺设完工应实现的效果理解透彻,并能对可能存在的实施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时间安排计划完整明晰、可操作性强。
(3)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分(满分17分)
由临时合议小组在打分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比响应文件中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内容,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在各档次内打分。
一档(0.1~5分):提供有质量保证措施,能提出质量目标,售后服务列有质保期承诺,处理问题响应时间等相关内容,未提供有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内容的得0分。
二档(5.1~10分):质量保证措施贴合项目要求,提出的质量目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售后服务列有质保期承诺,处理问题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
三档(10.1~17分):质量保证措施贴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提出的质量目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售后服务质保期承诺为1年以上,质保期服务内容较详细,处理问题响应时间为12小时内。
3.商务分(满分10分)
(1)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分,每提供一个合同业绩得2分,满分10分;(以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证明资料为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在截标日前1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违规情形的(以财政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为评分依据),每次扣除3分,最高扣分6分扣完为止。
4.总得分=1+2+3
5.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小组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标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足额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应于2020年11月17日18:00前 8:30~12:00,15:00~18:00(工作日)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或其他方式递交到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2楼210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投标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递交如下材料:
1.投标报价函
2.施工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八、网上公告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
九、联系事项
1. 联系人:兰 工
2. 联系电话:0771-2115323、13877142488
3.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2楼210室,邮编:530029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