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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港口引航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需求公告

2021-02-22 08:35:27.0 2714次浏览

防城港港口引航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已完成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现邀请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防城港港口引航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招标招标代理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港口引航服务中心项目(一期)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994.15平方米,其中1栋4层技术业务用房2585.90平方米、1栋2层后勤服务中心384.85平方米、1栋1层门卫室23.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单体的建安工程及配套给排水、电气、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三、招标范围

防城港港口引航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监理招标以及该工程实施阶段其他与工程有关的招标代理工作。

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招标人将委托代理机构承担防城港港口引航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监理招标以及该工程实施阶段其他与工程有关的招标代理工作。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内容为:

(1)提供招标前期的招标咨询工作,编写招标文件。

(2)办理招标文件备案等手续。

(3)办理进入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的手续。

(4)编写招标公告,并在规定媒体上发布。

(5)印制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发售招标文件或按电子招标的要求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并发送。

(6)办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等具体工作。

(7)按规定发布招标控制价。

(8)协助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图纸资料押金等。

(9)组织开标会,按规定完成开标记录、收集全部投标文件资料等。

(10)组织评标会,协助抽取评标专家、协助评标专家编写评标报告等;将评标报告、全部投标文件等招标成果资料提交委托人。

(11)办理中标公示及有关工作。

(12)办理评标结果备案手续。

(13)根据委托人授权,发送中标(结果)通知书。

(14)印制合同文件,组织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15)按规定办理合同公示;整理招标投标的有关材料报送委托人及有关部门。

(16)将招标过程全部材料按档案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7)向委托人解释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招标程序。

(18)招标投标过程中其他相关工作。

五、招标代理人的资格条件

进入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注册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近3年内(2018年2月22日-2021年2月22日)有类似房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计算,由招标代理机构按市场竞争规则报价,委托人综合比选后确定。计算的招标代理费用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计算的招标代理费用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七、本公告在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上发布(自2021年2月 22 日至2月 24 日)。

八、凡有意参加防城港港口引航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招标招标代理比选的招标代理单位,请在2021年2月 25 日至3月 1 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向招标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以下材料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5号3号楼7楼办公室

1.拟参加防城港港口引航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招标招标代理比选的函。

2.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和注册办公地点,近3年(2018年2月22日-2021年2月22日)类似业绩情况、代理人员投入及能力、代理费用报价等内容。

九、招标人将通过综合比选后,优选一家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应的招标代理工作。

 

联系人:杨工、朱工     电话:0770-6109850、6109829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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