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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需求公告

2021-04-28 08:33:00.0 2669次浏览

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

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需求公告

 

我中心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将实施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项目工作,拟选择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开展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

二、项目概况

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水深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

三、招标范围

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

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招标人将委托代理机构承担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内容为:

(一)提供招标前期的招标咨询工作,编写招标文件。

(二)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

(三)办理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的手续。

(四)编写招标公告,并在规定媒体上发布。

(五)印制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发售招标文件或按电子招标的要求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并发送。

(六)办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等具体工作。

(七)按规定发布招标控制价。

(八)协助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等。

(九)组织开标会,按规定完成开标记录、收集全部投标文件资料等。

(十)组织评标会,协助抽取评标专家、协助评标专家编写评标报告等;将评标报告、全部投标文件等招标成果资料提交委托人。

(十一)办理中标公示及有关工作。

(十二)办理评标结果备案手续。

(十三)根据委托人授权,发送中标(结果)通知书。

(十四)印制合同文件,组织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十五)按规定办理合同公示;整理招标投标的有关材料报送委托人及有关部门。

(十六)将招标过程全部材料按档案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十七)向委托人解释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招标程序。

(十八)招标投标过程中其他相关工作。

五、招标代理人的资格条件

进入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有类似水运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六、供应商的选择方式及评分方法

中心成立临时合议小组,按照内控流程对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以各项目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同等分数下业绩分较高者中标,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价格分(满分30分)

有效报价为: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最高控制价,且供应商符合参与条件要求。

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有效参选人价格分=(1-所有有效参选人中最高下浮幅度)÷(1-某有效参选人下浮幅度) ×30

 

注: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

业绩分(满分30分)

2018年至今完成类似水运工程项目的,每项得3分,最高分30分。

注:提供代理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人员配置分(满分25分)

拟投入人员中具有招标师资或高级职称、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的每人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25分。

服务方案(满分15分)

优:工作思路清晰,方案内容详实,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理解熟悉透彻,对项目重点、难点和要点分析准确到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服务承诺,能很好地满足采购需求(10.1-15分);

良:工作思路较清晰,方案内容较详实,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理解较透彻,对项目重点、难点、要点的分析较准确,能满足采购需求(5.1-10分);

中:工作思路基本清晰,方案内容基本详实,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理解基本透彻,对项目重点、难点、要点的分析基本准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1-5分);

差:服务方案不能满足采购需求(0分)。

总分=价格分+业绩分+人员配置分+服务方案分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人自行报价,招标人综合比选后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可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计算。

八、本公告在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自2021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九、凡有意参加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招标代理比选的招标代理单位,请在2021年4月28日至4月30日工作日9:30~11:30,15:30~17:00向招标人报送以下材料至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指挥部306室,过期不予受理

1.拟参加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招标代理比选的函。

2.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和注册办公地点,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有类似水运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情况、代理人员投入及能力、服务方案、代理费用报价等内容。

十、招标人将通过综合比选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应的招标代理工作。

十一、双方的权利义务见附件《水运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联系人:胡工  电话:0770-2882022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8日      

 

 

 

 

 

 

 

 

 

 

附件:水运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水运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编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水运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

招标范围: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自行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可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1。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并承诺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服务质量。如有发现因受托人的原因造成发布发售的招标文件、评标时评标专家使用的招标文件版本与经委托人、受托人审核和备案后的版本(含澄清内容)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受托人严重违约,受托人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委托人将此作为不良信用记录通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治区财政厅及自治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南宁市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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