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将实施2021年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和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工作。现邀请合格的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代理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和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
二、项目概况
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估算费用100万元,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估算费用93万元,采购服务内容为:(1)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采用多波速测量,测量面积7.63km2,钻孔数量5个;(2)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锚地采用多波速测量,测量面积6.72km2,钻孔数量5个。
三、招标范围
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和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招标代理工作。
四、磋商代理服务内容
1、编写招标文件(包括编制招标上限价);
2、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
3、办理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的手续;
4、编写招标公告,并在规定媒体上发布;
5、印制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发售招标文件或按电子招标的要求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并发送;
6、办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等具体工作;
7、按规定发布招标控制价;
8、协助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9、组织开标会、评标会,按规定完成开标记录、投标文件资料收集、抽取评标专家、协助评标专家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
10、提交评标报告、投标文件等招标成果资料供招标人;
11、办理中标公示有关工作;
12、办理评标结果备案手续;
13、发送中标(结果)通知书;
14、编写并印制合同文件,组织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5、整理招标投标的有关材料报送招标人及按规定需要的单位、部门;招标过程全部材料按档案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项目业主;
16、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招标程序;
17、招标投标过程中其他相关工作。
五、代理单位的资格条件
进入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近3年(2018年1月1日-2021年5月20日)内有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六、供应商的选择方式及评分方法
我中心成立临时合议小组,按照内控流程对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同等分数下业绩分较高者中标,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一 | 价格分(满分30分) | 有效报价为:供应商的报价未超出依据本公告第七点计算出的最高价,且供应商符合参与条件要求。 价格分计算公式:
1-某有效参选人下浮幅度
注: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 |
二 | 业绩分(满分30分) | 2018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的,每项得3分,最高分30分。 注:提供代理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
三 | 人员配置分(满分25分) | 拟投入人员中具有招标师资格或高级职称、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的每人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25分。 |
四 | 服务方案(满分15分) | 优:工作思路清晰,方案内容详实,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理解熟悉透彻,对项目重点、难点和要点分析准确到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服务承诺,能很好地满足采购需求(10.1-15分); 良:工作思路较清晰,方案内容较详实,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理解较透彻,对项目重点、难点、要点的分析较准确,能满足采购需求(5.1-10分); 中:工作思路基本清晰,方案内容基本详实,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理解基本透彻,对项目重点、难点、要点的分析基本准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1-5分); 差:服务方案不能满足采购需求(0分)。 |
五 | 总分=价格分+业绩分+人员配置分+服务方案分 |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人自行报价,招标人综合比选后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计算。
八、凡有意参加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和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代理比选的单位,请在2021年5月25日至5月28日工作日9:30~11:30,15:30~17:00向采购人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并密封)至南宁市百花岭6号翠竹小区综合楼408室,过期不予受理:
1、拟参加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和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代理比选的函。
2、 磋商代理服务方案。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和注册办公地点、近3年(2018年1月1日-2021年5月20日) 内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情况、代理人员投入及能力、服务方案、代理费用报价(含下浮幅度)等内容。
九、本公告在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三个工作日,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7日。
十、本中心将通过综合比选后,优选一家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应的招标代理工作。
十一、双方的权利义务见附件《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和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代理协议书(草案)》。
联系人:申工 电话:0779-3922266,136077964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1年5月 24 日
附件
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和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代理协议书(草案)
委托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委托乙方作为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和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了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明确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委托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和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政府采购
采购计划文号: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石步岭港区1~2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和石步岭港区3~5万吨级锚地基础资料测量钻探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服务2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要求: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
二、根据委托政府采购项目的要求,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对委托人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时实施采购。属于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编制上限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的,乙方应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完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以及本协议未授权的事项,乙方不得越权代理。
三、甲方职责
1.甲方指定熟悉本项目情况的有关人员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协作;
2.向乙方提供经批准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及项目的详细需求,如货物名称、参考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图纸、技术资料以及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材料和图纸等;
3.按规定审定或确认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计划及招标(采购)文件(包括采购需求、评分办法、中标(成交)标准、中标(成交)原则等);
4.委派代表或委托乙方抽取项目的评审专家并支付评委费;
5.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评标会;
6.审定评标报告,并按规定确定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人;
7.与中标(成交)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对评标、谈判或询价内容有关商业秘密保密。
四、乙方职责
1.拟定工作计划并提供给甲方审定后执行;
2.编写招(竞)标公告,在指定的报刊、网上刊登和发布招(竞)标公告;
3.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和开标、评标程序等,并按规定送甲方审定;
4.印制并出售招标(采购)文件;
5.负责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等具体工作,并向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出澄清函或更改通知;
6.按规定收取和退还投(竞)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7.按规定抽取专家评委;
8.组织开标、评标会,复核评标报告;
9.提交评标全套资料供甲方定标;
10.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和致谢函;
11.按规定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
12.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印制合同书并组织甲方与中标(成交)人签订合同。
13.按规定发布采购合同公示。
14.按相关规定办理招标(采购)文件、结果、项目成果文件等备案。
15.整理招标(采购)的有关材料报送委托人及有规定的部门。
16.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对评标、谈判或询价内容有关商业秘密保密。
17.负责代理组织招标(采购)成功,若第一次招标(采购)失败后继续开展第二次招标(采购)。
18. 招标(采购)过程中其他相关工作。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商业保密原则,除法律规定需要披露的内容外,对有关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投标(响应)文件的评议、澄清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透露给任何一个供应商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每违反一次,应当向甲方支付采购预算金额1%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且甲方有权将乙方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并报送政府相关部门。本条款具有独立性,不随合同解除、终止而失效,为长期有效条款。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一方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实际损失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提出要求更换乙方不称职人员或规定应回避的人员,乙方自收到甲方更换通知之日起在三日内落实情况,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在二日内完成人员更换。若乙方逾期三日仍未更换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的招标(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资料和商务要求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4.若因乙方原因,对编制发布的文件和资料存在书写错误、装订错误、资料遗漏,而影响到文件资料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的,且不能改正或修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5.若因乙方原因,招标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招标(采购)结果无效或其他给甲方造成损害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6.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根据桂财采〔2017〕1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并经双方商定,本项目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甲方支付。
八、委托代理费用
根据有关收费规定并经双方商定,采购文件售价定为 元/本,中标(成交)服务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服务类)标准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九、政府采购项目付款方式:按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规定的资金支付方式付款
十、截标、开标地点:
十一、评标地点:
十二、产品展示地点: 。
十三、争议的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