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拟对财务审计业务管理项目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服务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 年版)》(财库〔2019〕69 号)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 年版)》(桂财采〔2019〕72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财务审计业务管理项目服务采购
二、服务内容:由中标供应商安排2名专业人员协助做好财务核算及财务会计报表工作;部门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日常监督工作;货物港务费征收及增值税、附加税的缴纳工作;进行货物港务费代征手续费及返还支付和报送工作;编制货物港费征收及各项业务报表并及时上缴征收款等工作。
(一) 工作人员资格条件要求
1.安排的专职财务审计人员必须是财会专业毕业,学历大专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并有1年(含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为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或初级会计职称者优先。并保证人员相对固定,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人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我分局,并征得我分局同意。
2.安排的专职财务审计人员在财务审计工作中应当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确保高水平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3.身体健康,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能力,紧急情况下,需服从加班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视情况再定。
(三)工作时间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预算最高控制价和最低控制价:21万元/年;不能低于21万元的10%。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2年或2年以上实施劳务外包项目的资质,劳务外包工作信誉良好,诚信度高。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不得将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分支机构除外)。
(五)供应商办公地点为广西区范围内。
(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五、供应商的选择方式
本单位成立临时合议小组,按照内控制度流程对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评定,“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以在行政事业单位服务2年以上(含2年)供应商中优先选择,同等条件下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名方式:请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密封后,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递交到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柳钢大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
(二)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7日18:00止,逾期视为无效。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锦萍
(二)联系电话:0770-2837010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柳钢大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319室,538001。
八、网上公告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