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非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公告
根据我中心相关内控制度,我中心自2023年2月1日起按规定程序开展2023年度非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工作,现将选择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非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包括钦州港20万吨级进港航道一期工程、钦州港西航道扩建工程、北海港铁山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等水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年内其它非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
本中心将根据工作安排依次确定每次委托的具体项目名称。
二、招标(采购)代理工作
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确定,按项目进度分标段招标(采购),主要招标(采购)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各专题论证招标(采购)等方面。
招标(采购)项目及招标(采购)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选定信息
(一)选定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1.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广西江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中心将根据工作安排依次确定各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本中心将根据工作安排依次确定各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后,按以下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报价,签订各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合同。
1.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60%计取服务费。注:每个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10万元;按前述收费标准计算得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少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55%计取服务费,且一个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参照行业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少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项目实际类型最高不超过行业收费标准的60%且一个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参考行业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少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
4.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52%,一个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参照行业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少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
5.广西江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下浮50%计算费用。(一个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参照行业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少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
四、公告媒体及期限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自选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
联系人及电话:苏工 0771-2841511,谢工 2115240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