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监察谈话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需求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质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需进行监察谈话室标准化建设。现将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监察谈话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三、项目概况
广西壮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监察谈话室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办公大楼213室,建设面积共27㎡ 。按监察谈话室标准化要求布设:一是安装防盗、防护门窗;二是安装隔音板;三是配备监控系统;四是配备办公桌椅、沙发茶几(详见附件中心监察谈话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需求清单)。报价人如需要,请在报价前自行对中心监察谈话室进行现场踏勘。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具有效营业执照,信誉良好,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范围含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电子设备等相关业务。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4.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的选择方式
本中心成立临时合议小组,按照内控制度流程对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比选,如若响应不足三家的,公告延期一次后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合议评审。根据综合评分法,在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中,经评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六、评标标准和中标原则
1.价格分(满分30分)
以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的差取绝对值。有效报价为: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最高控制价,且供应商符合参与条件要求。
偏差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若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得分=30-偏差率×100×0.2。
若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得分=30-偏差率×100×0.1。
2.技术分(满分50分)
(1)项目工作方案分(满分30分)
由临时合议小组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的项目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内容、实施计划等主要内容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确定档次分值。
一档(1~10分):项目施工方案内容完整,包含在施工方案设计、实施、验收等环节上可以提供的实施工作内容,对采购人需求理解一般,时间安排计划可行。
二档(11~20分):项目施工方案设计完整、清晰,对可以提供的实施工作内容介绍较全面,较好理解采购人需求,能够提出监察谈话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实现的效果,时间安排计划完整可行。
三档(21~30分):项目施工方案设计详尽、清晰,在施工设计、实施、验收的等环节可以提供的实施工作内容的介绍较详细,准确把握采购人需求,对监察谈话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实现的效果理解透彻,并能对可能存在的实施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时间安排计划完整明晰、可操作性强。
未提供有施工方案的得0分。
(2)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分(满分20分)
由临时合议小组在打分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比响应文件中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内容,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在各档次内打分。
一档(1~6分):提供有质量保证措施,能提出质量目标,售后服务列有质保期承诺,处理问题响应时间等相关内容。
二档(7~12分):质量保证措施贴合项目要求,提出的质量目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售后服务列有质保期承诺,处理问题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
三档(13~20分):质量保证措施贴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提出的质量目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售后服务质保期承诺为1年以上,质保期服务内容较详细,处理问题响应时间为12小时内。
未提供有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内容的得0分。
3.商务分(满分20分)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每项得2分,满分10分。
(2)人员投入(6分):项目经理1人、质量和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3)企业信誉(4分):供应商提供全国或省级信用评价结果按行业评价等级得4分;如未能提供的新成立企业得2分;其它企业不得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总得分=1+2+3
5.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小组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标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足额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3年4月19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或现场提交到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综合信息楼3楼305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递交材料如下:
1.投标报价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
6.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附带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装订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八、网上公告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http://www.gxghj.cn/)。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彭工。
2.联系电话:0771-2115334。
3.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南宁市百花岭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530029。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监察谈话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需求清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