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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北部湾临港化工产业发展问题研究采购公告

2024-03-04 18:54:02.0 843次浏览

 

北部湾临港石化产业发展问题研究项目已列入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根据工作安排,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部湾临港化工产业发展问题研究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三、最高控制价:人民币伍拾万元(¥ 500,000.00)

四、项目内容: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沿海港口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和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的战略枢纽,推动临港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甲方要求,对北部湾港化工产业开展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的专题分析研究,以港口基础条件、危险货物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和港口发展潜力为主线,精准推动短板补链、优势延链、传统强链,助力临港化工产业与港口协同向好发展,明确港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提升措施建议,提供研究报告,具体为:

研究主要内容为:1.北部湾港化工园区发展需求的港口基础条件评价体系构建和适应性研究;2.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港口管理部门监管能力提升研究;3.主成分聚类分析的北部湾港临港产业发展潜力研究。

研究成果包含:

1.《北部湾港临港石化产业与港口协同发展研究》研究报告;

2.北部湾港化工园区发展需求的港口基础条件评价体系;

3.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港口管理部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

4.主成分聚类分析的北部湾港临港产业发展潜力评价模型。

5.国际检索论文2~3篇。

(二)服务期: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内容。

(三)验收方式:根据合同完成全部内容后,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同时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必要的验收材料,采购人在中标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产业发展研究等其中一项类似业务。

2.供应商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截至本项目自行采购公告期结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中标单位选择

本中心成立项目临时合议小组,按照内控制度流程对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单位进行比选。在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中,以最高得分者中标的原则评选出中标单位。

七、评标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一)

价格分(满分20分)

有效报价为: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最高控制价,且供应商符合参与条件要求。

以所有供应商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20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20分

注:分值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

业绩分(满分20分)

2019年至今,完成化工产业或危险货物管理检查、规范标准制定及行业发展咨询研究等有关服务项目,每项得4分,最高得20分。注:须提供协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三)

人员配置分(满分20分)

1)项目负责人资历(满分10分)

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得5分;若同时具有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的得5分;可累计得分,此项累计最高得分为10分;

2)成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满分10分)

成员每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得2分;若同时持有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每1人得2分;可累计得分,此项累计最高得分为10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截止响应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四)

工作方案(满分30分)

由临时合议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内容、实施计划等主要内容确定各投标单位所属档次及所得分值:较差 12分、一般18分、良好24分、优秀30分。

(五)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分(满分10分)

由临时合议小组在打分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比响应文件中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内容,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及所得分值:较差4分、一般6分、良好8分、优秀10分。

(六)

总分=(一)+(二)+(三)+(四)+(五)

八、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小组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标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足额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九、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4年3月8日12:00前(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将投标文件(一套)密封邮寄或现场提交到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4楼401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递交材料如下:

(1)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报价、业绩、工作方案、人员、服务保障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公告公布的评分标准的佐证材料

(6)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规定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则投标延期(延期公告于第一次采购公告投标时间截止后第二天发出),延期结束后如投标单位仍不足三家的,在收到投标材料的单位中评选。

十、网上公告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

十一、联系事项

1.联系人:莫工、李工

2.联系电话:0771-2115623

3.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南宁市百花岭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530029。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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