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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非工程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公告

2024-03-27 16:44:41.0 1300次浏览

根据我中心相关内控制度,我中心自2024年2月7日起按规定程序开展2024年度非工程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工作,现将选择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非工程类项目水运工程前期工作和有关专题类项目

根据工作安排依次确定每次委托的具体项目名称。

二、招标代理工作

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确定,按项目进度分项目招标主要招标内容一般包括2024年度非工程类项目水运工程前期工作和有关专题类项目等方面。

招标项目及招标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选定信息

(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名

1、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5、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根据工作安排依次确定各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本中心将根据工作安排依次确定各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后,按以下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报价,签订各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

1.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50%。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注: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工程招标代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当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项目实际类型收费标准的55%且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注:此报价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与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3.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58%。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

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60%。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中标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方法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注:公司承诺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劳务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费、评标场地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5.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60%计取服务费。注: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四、公告媒体及期限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自选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

联系人及电话:  0771-2841511,彭工  2115240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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