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防城港引航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生产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排查、评估引航存在的安全风险点,现将对防城港引航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整体概况
(一)防城港港口基本情况
防城港最新现行总规《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年)》,于2017年9月8日获得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批复。
截至2023年底,防城港已建成并投产的生产性泊位148个(含通用散货泊位39个、通用件杂货泊位34个、多用途泊位6个、集装箱泊位2个、液体散货泊位6个、客运泊位2个、其他1000吨级以下海轮泊位59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57个(20万吨级泊位5个、15万吨级泊位4个,10万吨级泊位5个)。
防城港港口已建成主要航道有:三牙航道、西湾航道、东湾航道。
防城港已建成锚地共9个。具体是:0号、1号、2-1#号、2-2#号、3号、4号、5号、6号、7号等锚地。
(二)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三)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关于防城港引航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四)项目预算(含税):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参加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并且所报价应含人工、差旅、调研、编制、评审、培训、设备、管理、印刷、邮寄、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引航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引航风险控制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存在引航安全风险问题,给出可操作性、可行性和合理化的建议,并于合同签订后70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交引航安全风险评估研究成果报告。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按照有关港口法律法规及引航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有针对性对防城港港口区域涉及引航安全问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进行编制;
2.根据防城港港口发展现状和长期规划,以及防城港引航站引航安全实际情况存在相关引航安全风险问题进行编制;
3.所形成的引航安全风险评估研究成果报告必须符合相关港口法律法规要求,不仅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和合理化的特点,而且能契合防城港港口引航安全实际,有力指导引航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推进开展;
4.通过评审验收后出正式文件,并提供35套正式文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呈送采购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5.中标方(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做好有关培训和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二)项目纪律要求:供应商委派到被评估单位的工作组在进行引航安全风险评估期间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和廉洁工作纪律要求落实到位,对评估中涉及的内部资料和相关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三)供应商及拟投入人员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资质,以及相关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经验。委派到被评估单位的工作组应保持有3人及以上人员,确保拟投入该评估项目的人员必须是中标供应商的内部人员。委派该评估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安全风险评估证书资格;其他参与该评估项目的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安全风险评估证书资格。(注:相关资质证书和专业技能证书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三、供应商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无效。
(三)截至本项目自行采购公告期结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组成
(一)投标比选函;
(二)项目报价清单;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含风险控制措施等);
(六)供应商资质证书材料;
(七)拟投入人员相关证书材料;
(八)信用记录结果;
(九)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完成本项目相关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 通知书复印件作为依据)。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附带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装订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另外,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网上公告媒体及期限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本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公告3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比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6日- 5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前向招标人现场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报价材料递交至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中环花园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二楼216室,逾期不予接收。邮寄方式的报价文件以本公告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为准。我站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如规定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3个工作日,在顺延公告时间结束后,我站将按照实际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比选。
七、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评分办法,在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中进行评选,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八、联系事项
(一)联系人:蒋工、林工,0770-6109821
(二)联系地址: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中环花园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二楼216室。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关于防城港引航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评标评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关于
防城港引航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评标评分办法
一、评标原则
我站成立临时合议小组,按照内控制度和有关规定。在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中,以最高得分者中标的原则评选出中标单位。
二、评标方法
(一)报价分(满分30分)
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以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的差取绝对值。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最高控制价,且供应商符合参与条件要求。
偏差率=100%×|(报价-基准价)/基准价|
若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得分=30-偏差率×100×0.2;
若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得分=30-偏差率×100×0.1。
(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分(满分60分)
一档(40.1-60分):投标供应商提供详细完整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方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合理,具有详实完整的一套工作流程(含实施推进计划、评估工作内容、拟投入工作人员的数量、专业、分工及按期完成承诺书等内容),相对比选单位具有完善的内容服务要求,完全符合采购方提出的要求。
二档(20.1-40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实用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实施推进计划及按期完成承诺书,相对比选单位有较好的内容服务要求,能够满足采购单位提出要求。
三档(0-20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比较简单,实施推进计划及按期完成承诺书内容基本满足采购单位提出的要求。
(三)业绩分(满分10分)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完成本项目相关或类似业绩的,需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 通知书复印件作为依据,每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四)总得分=报价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分+业绩分。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