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船检〔2019〕1号
梧州船舶检验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通知
各科(室)、分局:
根据自治区审改办《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9〕1号)要求,现对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及时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并与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做好调整工作。
附件:梧州船舶检验局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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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船舶检验局
2019年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梧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本局各局领导。
梧州船舶检验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印发
附件:
梧州船舶检验局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 主管行政机关 | 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 层级和部门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备注 |
1 | 梧州船舶检验局 | D15044 | 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 |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船舶检验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 设定依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355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 | 由梧州船舶检验局统一受理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