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贵港辖区船舶检验业务量持续增长,为减轻贵港船检中心业务压力,确保新建船舶质量,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研究决定,柳州船舶检验中心在已分担广西西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建造检验工作的基础上,额外再承接桂平市长兴船厂建造检验业务。
为使检验工作顺利衔接,有效开展,11月30日,柳州船舶检验中心副主任韦日利,副书记刘加斌,船检科及河池分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一行5人赴桂平市,同贵港船舶检验中心就桂平市长兴船厂建造检验工作进行交接。桂平市长兴船厂代表参加交接讨论会。
经会议讨论,柳州和贵港船检中心达成共识:建造检验工作以《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贵港辖区船舶检验建造业务集中办公会会议纪要》为标准开展,桂平市长兴船厂现有船台上已经开工的船舶由原船舶检验中心继续完成建造检验工作;将来新增的船台开工手续的评估检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为主。
会上,柳州船舶检验中心副书记刘加斌进行了廉政告知,明确指出:在检验工作中,柳州船舶检验中心将坚持实施阳光船检,对标阳光船检品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柳州船检中心的检验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验船师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受红包、加班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或参加服务对象的宴请。同时,欢迎服务对象监督举报,也希望船厂能够配合相关工作,共同遵守廉政规定,柳州船检中心纪检部门会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