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调研要求,确保6月底前钦州港30万吨级油码头建成运营,钦州分局领导高度重视,5月12日,积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30万吨级油码头6月底前建成运营相关事项。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工高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贸易物流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钦州市湾办、钦州供电局滨海供电分局、钦州海事局、北部湾港钦州引航站、钦州华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北部湾港钦州码头公司、中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北部湾港能源化工港务有限公司和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会。
会上,北部湾港钦州码头公司、北部湾港能源化工港务有限公司、中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和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汇报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与会单位根据业务管理范围提出相应的要求及建议。经研究,明确工作推进要求如下:第一,5月14日前完成档案验收;第二,5月18日前完成竣工验收;第三,5月17日前提交办理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和港口经营许可证材料送钦州分局提前审阅,待竣工验收通过后,及时办理相关证书;第四,钦州市口岸办加快泊位开放预验收;第五,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前整理项目海测等材料,上报钦州海事局和钦州分局,加快推进30万吨级进港航道发布工作;第六,北部湾港钦州引航站提前做好30万吨级油轮引航技术培训和应急预案等工作,落实船舶安全靠离泊有效措施。
最后,钦州分局局长韦学敏强调:各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担当实干的精神,深入落实鹿心社书记调研要求,凝心聚力,根据《北钦防一体化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港30万吨油码头及管道工程倒排计划表的通知》(北钦防一体化指办发〔2021〕8号)要求,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共同推进30万吨级油码头建成运营,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国际枢纽海港贡献力量,为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