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取“新航海199”轮自沉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对船舶检验工作提出的要求,切实提高船舶检验质量,近日,南宁船舶检验中心横县分中心走访辖区12家航运公司,了解船舶的运营情况,听取船方对检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船舶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加强船舶质量管理与现场监管之间的协作,切实提高船上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二是强化船舶相关设备管理,要严格按照船检法规要求配备船舶救生、消防、航行信号、无线电和防污染等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设备,严禁使用废旧设备及材料建造船舶,未按规定持有船用产品证书的造船材料和机电设备不得装船使用;三是加强营运期船舶质量管理,要掌握营运期船舶维修保养情况,及时排除船舶质量安全隐患,做好船舶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质量安全问题;四是集中整治脱检船舶,要及时核查脱检船舶,并对脱检船舶情况进行说明,对仍在营运的脱检船舶尽快申请检验,经检验不具备适航条件的船舶应及时按要求整改;五是落实建造船舶质检制度,船舶生产企业应建立切实有效的质检制度,并严格按照质检制度进行厂检,未经厂检或厂检不合格的船舶不得提交报验。
今后,南宁船检横县分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各船舶运营及船舶建造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各企业船舶管理情况,及时解决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船舶质量管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适时调整工作安排,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与辖区企业共同进步,协同合作,实现辖区内船舶检验工作规范运行和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