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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

2019-09-04 09:40:37.0 265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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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检验局),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双重管理、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船舶检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起草有关港口、航道、水路运输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组织编制北部湾港口规划和港口章程,拟订全区内河航道、内河港口布局、水路运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

(三)承担北部湾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北部湾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引航业务、内河港口经营市场监督管理;承担港口设施使用岸线审核工作;承担北部湾港口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区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行业执法工作;承担自治区授权管辖的内河通航河流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地方性船舶检验有关政策和检验技术规定;实施全区船舶、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法定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港口、航道、水路运输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承担港口、航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军事、交通战备涉及水路交通运输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涉及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船舶检验等政府非税收入征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 年本部决算的单位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自治区北部湾港口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总计105,192.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858.3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88,774.09减少1,915.78万元,下降2.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6,303.99万元(包括水运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69,851.46万元减少3,547.47.75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本年水运基本建设项目预算较上年减少。

2.其他收入20,554.3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18,922.63万元增加1,631.69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本年征收的货物港务费增加。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0.86万元,主要是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分配转入,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1,461.54万元减少1,400.68万元,下降95.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事业基金安排的预算项目较少。

4.上年结转和结余18,273.74万元(包括水运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13,960.58万元增加4,313.16万元,增长30.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运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增加。

(二)2018年度支出总计105,192.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691.4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80,780.09万元减少7,088.61万元,下降8.7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37.06万元,主要用于北部湾重大产业项目(防城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前期工作经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休人员工资增支。较2017年度决算数887.60减少650.54万元,下降73.29%,主要原因是本年水运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6.8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物业补贴、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98.21万元增加218.64万元,增长222.6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追加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物业补贴;二是本年缴费基数增加,因此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三是本年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编列为基本支出(2017年编列为交通运输类项目支出),因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97.5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39.28万元增加58.26万元,增长148.32%,主要原因:一是医疗保险缴费缴费基数增加;二是本年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编列为基本支出(2017年编列为交通运输类项目支出),因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4. 交通运输(类)72,900.00万元(包括水运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港航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航道管理、船舶检验管理、港航管理、水运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79,696.09万元减少6,796.09万元,下降8.53%,主要原因是水运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140.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58.92万元增加81.11万元,增长137.66%,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编列为基本支出(2017年编列为交通运输类项目支出),因此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6.结余分配49.95万元,为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166.66万元减少116.71万元,下降70.03%,主要原因是本年转入事业基金的项目减少。

7. 年末结转和结余31,451.48万元(包括水运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23,249.45万元增加8,202.03万元,增幅35.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运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增加。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943.8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19,723.76万元增加28,220.07万元,增长143.08%。其中:基本支出1,991.86万元,项目支出45,951.9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842.75万元,支出决算为47,943.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了人员经费、离退休生活补助、水运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经费等项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北部湾重大产业项目(防城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前期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休人员工资增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物业补贴。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缴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记实资金和个人账户记账利息)。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7.54万元,支出决算为9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港口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支出。

(八)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年初预算为23,757万元,支出决算为22,98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并申请调减了年初预算。主要用于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左江崇左至南宁(宋村三江口)Ⅲ级航道工程、柳江柳州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航道工程、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等跨年度水运基本建设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九)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98.05万元,支出决算为3,59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主要用于局本级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港航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航道管理、船舶检验管理、港口航运管理及办公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追加了项目资金;二是部分项目的上年结余指标结转至本年。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广西渡口渡船系统及乡镇渡口视频监控、水运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十一)交通运输(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的上年结余指标及资金结转至本年。主要用于珠江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建设支出。

(十二)交通运输(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6.31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并申请调减了年初预算6.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1.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26.26万元,年初预算为1,732.55万元,完成年初部门预算的99.6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0.23万元,年初预算为262.43万元,完成年初部门预算的83.9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及离退休人员日常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37万元,年初预算为98.43万元,完成年初部门预算的46.0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并申请调减了年初预算52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本级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99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40,000万元减少30,010万元,下降75.0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990万元。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9,990万元,支出决算为9,990万元,完成年初部门预算的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通运输支出(类)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航道建设和维护(项)年初预算为9,990万元,支出决算为9,9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14万元。

我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79.96万元,比上年支出99.10万元减少19.14万元,下降19.31%;比年初部门预算129.91万元减少49.95万元,下降3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00万元,与上年支出44.00万元对比无增减,与年初部门预算44.00万元对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83万元,比上年支出52.95万元减少19.12万元,下降36.11%,比年初部门预算71.55万元减少37.72万元,下降52.7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减少了公车的使用;二是我局响应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维护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比上年支出2.15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0.47%,比年初预算14.36万元减少12.22万元,下降85.10%,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相应中央八项规定号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本级及13个直属单位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3个,累计1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签证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8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本级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3.83万元,平均每辆1.3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2次,人次40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65.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09.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83.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6.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2.45%。

共组织对“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项目”等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50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自治区北部湾港口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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