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实施桂林市行政管辖区内船舶及船上用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查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的单位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483.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3.13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403.87万元增加79.26万元,上升19.6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83.1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403.87万元增加79.26万元,上升19.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483.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83.13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403.87万元增加79.26万元,上升19.6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1.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6.15万元增加35.70万元,上升580.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在此项目列支。
2.卫生健康支出(类)35.5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21.12万元增加14.44万元,增长68.37%,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因身体状况原因而长期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较多。
3.交通运输支出(类)363.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船舶检验方面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船舶检验、信息化建设、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363.82万元增加22.71万元,上升6.24%,主要原因是追加本年度单位离休人员抚恤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9.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8.39万元增加10.80万,上升128.72%。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基数提取的公积金数据全部在此项目列支。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3.1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403.06万元增加80.07万元,上升19.86%。其中:基本支出320.73万元,项目支出162.4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53.71万元,支出决算为48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和物业服务补贴等经费支出。差异原因: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18年度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补差部分)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14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追加(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297号等文件要求年中预算调整追加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差异原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追加(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29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315号文件要求年中预算调整调减了相应指标。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差异原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追加(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297号文件要求年中预算调整调减了相应指标。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42万元,支出决算为2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75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船舶检验(项)年初预算为352.01万元,支出决算为38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1%。主要用于该中心船舶检验等方面的支出。差异原因: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第3季度一次性抚恤金)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300号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追加(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2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315号等文件要求在年中进行预算指标调整。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66万元,支出决算为1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7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47.0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5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9%。预决算差异原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追加(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2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315号文件要求在年中调整调减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9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1%。预决算差异原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追加(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297号文件要求调减会议费及福利费、培训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等支出执行率较低的科目。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9%。预决算差异原因:离休干部去世调减离休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追加(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297号文件在年中调减了离休人员费用。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该中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5.25万元,比上年支出18.75元减少3.5万元,降幅18.67%;比年初部门预算18.04万元减少2.79万元,降幅18.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96万元,比上年支出16.54万元减少2.58万元,降幅15.59%,变动原因是公车改革已完成,该中心公车数量减少,比年初部门预算13.96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比上年支出2.21万元减少0.92万元,降幅41.63%,比年初预算4.08万元减少1.87万元,减幅45.83%。“三公经费”本年支出比年初部门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9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96万元,平均每辆4.6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 次,人次121次(含陪同人员),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原因是2019年度没有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