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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5 09:13:22.0 1110次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船舶及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辖区含南宁市、崇左市、百色市3个地级行政区域,分管桂平市1个船厂新造船舶的建造检验。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01年,水监体制改革从广西南宁港航监督处分离,成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下属,2019年,《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14号)同意变更单位名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财务科、船舶检验科、审图室,辖区内下设百色、横县、左江3个直属机构。纳入部门决算单位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自治区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总收入1,370.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3.5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1,089.69万元增加233.81万元,增长21.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3.5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089.69万元增加233.81万元,增长21.46%,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7人人员经费、绩效工资增量。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7.0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90.05万元减少143.05万元,下降75.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追加的政策性增支(绩效工资增量等人员经费)资金来源为本系统内部调剂结转结余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0.09万元减少0.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未结算款项。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总支出1,370.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70.5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1,278.12万元增加92.38万元,增长7.2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7.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125.02万元增加42.46万元,增长33.96%,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在职在编人员7人和由于上年工资基数提高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51.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38.55万元增加12.56万元,增长32.58%,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在职在编人员7人和由于上年工资基数提高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交通运输支出(类)1,068.18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各项“船舶检验”事业经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1,052.04万元增加16.14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晋升等人员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83.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62.51万元增加21.23万元,增长33.96%,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在职在编人员7人和由于上年工资基数提高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1.08万元减少1.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起全部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62万元减少0.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资金全部执行到位。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检验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3.5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1,077.92增加245.58  万元,增长22.78%。其中:基本支出1,122.69万元,项目支出200.81万元。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6.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无。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83万元,支出决算为5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无。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1.64万元,支出决算为5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预决算差异:横县分中心因系统原因2022年12月基本医疗保险未能缴付。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船舶检验(项)年初预算为1,063.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预决算差异:压减一般公用经费、调减由于政府采购计划变更结余的采购资金、调减三公两费节约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开展船舶检验业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3.74万元,支出决算为8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无。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2.6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0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7.53万元的99.21%。预决算差异:医疗保险缴费2022年12月横县分中心因系统原因未能缴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2.20万元的90.96%。预决算差异:调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节约资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8.41万元的41.79%。预决算差异:年内调减了“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调整用途为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62万元的50.51%,比上年减少2.49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三公两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2%,比上年减少1.82万元,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未能按计划开展工作。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船舶检验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88万元,平均每辆1.4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3%, 比上年减少0.67万元,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4次,人次16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92.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2.20万元减少9.24万元,减幅9.04%,主要原因调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节约资金。比2021年89.24万元增加3.72万元,4.17%,主要原因是电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1.3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9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2.8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9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3.8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我中心是第一年开展项目绩效工作,部分项目绩效明细指标设定不是太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合理地设置各项目绩效目标及衡量指标的内容。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船舶检验业务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50万元,执行数为6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共完成船舶检验 3012 艘次,其中:建造检验 244 艘,营运检验 2768 艘,客渡船检验 442 艘,图纸审查 287 套,完成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建设和改造 88 艘;二是符合船舶检验机构设置资格;三是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未发生检验责任事故;四是生态效益为完成842艘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检验,完成率达99.40%;五是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为99.1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当年船检业务专项工作增加,指标设置略有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更进一步细化项目指标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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