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船舶及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内设有四个部门,分别是船检科、政工科、办公室以及财务科;贵港船舶检验中心辖区内下设贵港船舶检验中心桂平分中心、贵港船舶检验中心平南分中心两个直属机构。
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的单位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度总收入1,227.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1.0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1,087.38万元增加139.67万元,增长12.8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1.0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966.21万元增加234.88万元,增长24.31%,主要原因是2022年招聘新进人员7人,以及原有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长,人员经费增加,在年中追加人员经费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2.37万元减少2.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4月外派扶贫工作队员的工作结束,2022年无扶贫工作人员经费;二是2022年房屋出租收入按照规定全部上缴财政,不列入本年预算。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5.67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18.79万元减少93.12万元,下降78.39%,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的人员经费通过追加财政拨款预算支付,上年是通过追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2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2022年度总支出1,227.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227.0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1,087.05万元增加140万元,增长12.8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0.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09.05万元增加30.95万元,增长28.38%,主要原因是编内在职人员本年社保缴费基数增长和新进人员7人,相应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社保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36.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28.63万元增加8.12万元,增长28.36%,主要原因是编内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长和新进人员7人,相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类)980.3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船舶检验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船舶检验业务管理及办公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894.85万元增加85.47万元,增长9.55%,主要原因是本年招聘新进人员7人,工资和社保缴费增加,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增加,导致交通运输支出较上年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类)69.9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54.52万元增加15.46万元,增长28.36%,主要原因是编内在职人员本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长和新进人员7人,相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3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965.97万元增加235.36万元,增长24.37%。其中:基本支出935.41万元,项目支出265.92万元。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3.33万元,支出决算为9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6.75万元,支出决算为3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船舶检验(项)年初预算为954.09万元,支出决算为95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招聘新进人员7人,追加人员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船舶检验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船舶检验业务管理及办公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6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22年12月退休1人,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较计划减少。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5.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3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22年12月退休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调减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7%,比上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0.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1%,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原因是受到疫情影响,公务用车出行减少导致相关费用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71万元,平均每辆1.6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6%, 比上年减少0.96万元,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1次,人次29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85.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7.91万元减少2.29万元,减幅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比2021年80.11万元增加5.52万元,增幅6.88%,主要原因是实有在编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4.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1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1.6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7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100%;无工程采购支出;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82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1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权责界定不够清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改进预算执行工作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完善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工作组织、权责界定、管理原则等内容;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和绩效指标建立融合;三是进一步利用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优化部门预算方案、绩效目标等内容,通过问题纠察等方式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不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船舶检验业务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90万元,执行数为73.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建造检验、营运检验、客渡船检验、图纸审查、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5大项目;二是保持机构符合相应船舶检验资质条件;三是保证船舶检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四是保障船舶检验质量和检验业务的正常开展;五是满意度调查数据显示,服务对象满意度93.78%。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权责界定不够清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改进预算执行工作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完善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工作组织、权责界定、管理原则等内容;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和绩效指标建立融合;三是进一步利用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优化部门预算方案、绩效目标等内容,通过问题纠察等方式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不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