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官网发布了《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其中,桂林市成功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喜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11月21日,桂林市举行文明精神传递活动,举城相庆。
为进一步巩固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营造喜庆氛围,桂林航道养护中心响应市委组织部、文明办号召,于11月20日开展桂林市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氛围营造工作。据统计,该中心在机关大院、分中心大院、疏浚处驳船基地、各航道站及航标船等处悬挂横幅共12张,大力营造全程参与、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传递文明。
据悉,在创城期间,该中心各党支部、团支部按照秀峰区文明办“全面治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的原则和“精、细、实”的要求,成立了创城志愿小分队,主动与共建社区阳江社区对接创城工作。8月6日至9月16日期间,14名志愿者形成每周五上班前一小时、下班后一小时的巡查机制,打扫街道全程2.6公里、清理卫生死角和小广告120余处、整理规范摆放共享单车电车70余辆、纠正劝导不文明行为20余次,更以创城为契机,加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该中心争创自治区级文明单位鼓舞士气、激发干劲,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