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以及广西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检验实施方案的要求,3月10日,桂林船舶检验中心在平乐海事处就桂林航区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检验实施方案问题组织召开交流会,会议由该船检中心副主任滕健灵主持。桂林海事局、平乐凯源船厂、平乐县航运公司代表和桂林船舶检验中心全体验船师参加会议。
本着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确保船舶防污染改造后满足相关文件和船检技术法规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与会人员以防污染改造为切入点,对船舶防污染改造的期限和方式、产品持证和技术要求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一致认为,航运公司应尽快统计需要结合最近一次法定检验进行防污染改造的船舶数量,并主动与船厂就相关船用产品的购买安装以及相关图纸的送审等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尽快启动辖区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检验工作。桂林船检中心将与桂林海事局一道,严格监督把关,确保改造按质按时完成。
此次座谈对桂林航区400总吨以下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