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引航、船舶检验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有1名考生完成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对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引航、船舶检验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1 | 叶清华 | 女 | 20201223005 |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须知》(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身份证、1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并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集中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07:20集中。
集中地点: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大堂(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综合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标准及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四、体检人选递补。
出现体检不合格(以医疗机构出具体检结果为准)或者自愿放弃体检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其他
(一)怀孕的考生,应事先提出申请,经确认批准后可推迟体检。
(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费约400元左右。
(三)考生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不得漏项、漏检。各体检项目之间交接体检表由工作人员负责,不得由考生本人自带。考生拒绝参加某一检查项目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医院体检相关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体检期间,考生手机等通信设备需关机上交;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771-2115642、2115640。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1年4月10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三天,要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
二、为保证体检顺利、快捷,体检当天请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
三、体检前需交一张一寸免冠近期彩照,粘贴在体检表上。并出示身份证以核实身份。
四、体检表的个人信息部分由个人如实填写。(须认真填写过去病史并签名、签时间)
五、体检时请大家放松心情,不要紧张,愉快体检(精神过于紧张可能会对血压、心电图检查造成影响)。
六、留取尿标本时,请尽量在尿胀时取中段尿。女性可用矿泉水瓶装自来水清洁局部,然后再留,以避免污染。
七、女性经期不宜留尿检查,请在月经干净后三天再补检。
八、妇科检查前请排空小便,未婚女生只需肛检。
九、为保证X光照片质量,X光检查不要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种装饰物的衣服。怀孕女性不能做X光检查。
十、体检表中所列项目都要检查,不得漏检、弃检, 怀孕女性不能参加此次体检。
十一、体检结果一般不接受个人查询。请与招录机关、单位保持联系。
十二、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并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其体检表由体检实施单位保存一年。
十三、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十四、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