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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航道养护中心关于枯水期辖区航道情况的通告

2020-09-25 20:03:02.0 2626次浏览

梧州航道养护中心

关于枯水期辖区航道情况的通告

(梧航道告〔2020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航标管理工作规定》及《贵港至梧州级航道航标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郁江、浔江、西江枯水期为每年101日至翌年430,桂江枯水期为每年91日至翌年331日。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和航道安全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枯水期间我中心管辖的航道维护水深(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下的航道水深)为:郁江、浔江、西江(贵港航运枢纽至梧州界首)航道维护水深3.5;桂江(昭平电站至桂江莲花大桥)航道维护水深0.6;桂江(桂江莲花大桥至梧州桂江河口)航道维护水深3.0米。

二、我中心每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ghj.cn/)和微信公众梧州航道布实时水位通告。发布内容如下:

(一)每天以水位通告形式,发布各水文(位)站当天8时水位、枯水期按规定需测报的8时浅滩航道最小水深以及其他需发布的航道尺度信息。

(二)长洲坝下至梧州界首航段航道水深小于4.0米时,增加坝下航道最小水深发布次数(以桂江河口为界,分为两个航段),每小时更新一次。

三、长洲坝下至梧州界首航段航道水深小于4.0米时,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航道最小水深,该航段浅滩不再设置水深信号标。

四、请各单位及时访问上述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掌握航道水位和航道水深情况,督促所属船舶根据发布的航道水深合理配载,严禁超航道水深配载航行、危害航道公共安全的行为。

五、我中心将根据辖区航道水深变化情况需要增、移、撤助航标志,不另行通告。

以上情况,请有关单位及时转知所属船舶,以策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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