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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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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内部审计及会计服务需求公告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3-04 16:14:44.0  浏览:2585次  

我中心拟对内部审计及会计服务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此项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 年版)》(财库〔2019〕69 号)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 年版)》(桂财采〔2019〕72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 A项目对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桂林航道养护中心、桂林船舶检验中心、北海船舶检验中心、防城港分局、防城港引航站2019年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专项审计。

2. B项目:由中介机构派一名专业人员协助做好我中心财务审计处日常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等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A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审计,特别关注被审计单位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支出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支出进度和支出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性、完整性,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是否按规定执行,收费项目的执行情况(涉及收费项目的)、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就预算编制及部门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和预算执行效果发表整体意见,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出具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二)B项目

要求委派的专职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并按照我中心财务审计处的要求协助做好日常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等服务工作,包括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及报表等会计档案归档,配合做好该局部门预算、决算编报的会计信息收集以及配合做好有关财务审计工作。紧急情况下,需加班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最高控制价:A项目24万元,B项目13万元

四、服务要求

(一)A 项目

1.工作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及工作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为注册会计师;

(2)拟投入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人员,且具有与采购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注:有关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限之内,有关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为供应商名称,超期年审或不真实的证书均无效);

(3)派到各个被审计单位的每个工作组应保持有4人及以上人员,且至少有1人是注册会计师;

(4)工作组在一个被审计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初稿),2020年7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正式稿)。

3.保密要求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审查保密和廉政工作纪律,对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和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外泄露。

4.不得将审计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分支机构除外)。

(二)B项目

1. 工作人员要求

(1)委派的专职会计人员必须是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毕业有经验的人员,并保证人员相对固定,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人员,应当事先征得我中心同意。

2)委派的专职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一年,服务期满,视情况再定。

3. 保密要求

委派人员应当严格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一)A 项目

1.供应商应具备实施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的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B项目

1.委派人员应具备财务会计专业毕业,至少有1年(含1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为供应商的人员。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2.诚实守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能力。

六、供应商的选择方式

单位成立临时合议小组,按照内控流程对在规定的报名期限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其中,审计服务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选择供应商;会计服务项目以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含1年)经验者优先选择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请将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密封后,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递交到南宁市百花岭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 3 月9  日24:00止,逾期视为无效。

八、网上公告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

九、联系事项

1.联系人:刘美珍

2.联系电话:0771-2115345、13978824636

3.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南宁市百花岭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530029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0年 3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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