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及年度工作安排,现采购船检工作鞋服、救生衣等物品一批,拟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船检工作鞋服、救生衣等物品一批,预算10245元。
二、物品明细与相关要求
1.采购物品具体明细
序号 | 用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具体要求 |
1 | 工作服 | 套 | 24 | 1、工作服为夏季劳保工作服,含长袖衣和长裤; 2、设计美观、防静电、防卷带; 3、全棉,浅黄或白色,定制印字。 |
2 | 工作鞋 | 双 | 15 | 1、鞋头钢头抗冲击能力大于200焦; 2、鞋底橡胶外底、MD中底、SCR防滑,防刺穿; 3、透气、质轻、牢固、美观。 |
3 | 安全头盔 | 顶 | 15 | 1、材质坚固、佩戴舒适; 2、白色、美观、定制印字。 |
4 | 防割手套 | 扎 | 15 | |
5 | 救生衣 | 件 | 15 | 1、自动充气船用专业成人救生衣; 2、材料: 840D尼龙面料面料、ORALIT反光带、ITW卡扣; 3、配件:救生口哨、TPU吹气管、安全拉绳 、对讲机挂扣; 4、橙色均码,定制印字,CCS认证。 |
2.货品样式:
(1)工作服式样:
(2)工作鞋式样:
(3)头盔式样:
(4)救生衣式样:
3.供应商应在收到我中心订单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出具内容为“工作服、鞋、劳保用品、救生衣”全额发票,我中心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转账付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包括可生产或销售具备劳保用品、工作服装、鞋、救生衣;
2.供应商应能提供合法、足额发票;
3.供应商应能提供实物以选择和比对。
四、若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于规定日期前将以下资料密封报送或邮寄至:南宁市百花岭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及实物验视联系方式。
3.拟签合同范本。
五、评选方法:在满足资格条件前提下,由我中心根据货品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评定。
六、本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公告3工作日,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3日。如规定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11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工 0771-2115490)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