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铁山港5-10万吨级锚地工程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北海铁山港5-10万吨级锚地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北海铁山港5-10万吨级锚地工程一期工程位于广西北海铁山湾进港航道进口南侧,按5万吨级锚地标准建设,锚地面积30(10×3)km2,锚地功能为引航、待泊、检疫。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
邮编:530029
联系人:苏工
电话:0775-2115331
电子邮件:gxghjjjk@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晏工
联系方式:1381007408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登陆以下网站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