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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关于劳动力外包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3-24 10:16:34.0  浏览:2440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拟对货物港务费征收工作的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此项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 年版)》(财库〔2019〕69 号)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 年版)》(桂财采〔2019〕72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劳动力外包服务采购

二、服务内容:由中介机构派三名专业人员协助做好货物港务费征收日常核算审核、录入台账、与货主对账、上报收费台账与发票及相应作业单据及与征费工作相关的其它临时工作等服务工作。

1. 工作人员资格条件要求

1)委派的专职征收人员必须是大专以上毕业并有相关工作经验1年(含1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为供应商的人员,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并保证人员相对固定,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征得我分局同意。

2)委派的专职征收人员在征收工作中应当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确保高水平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3)身体健康,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能力,紧急情况下,需服从加班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一年,服务期满,视情况再定。

3.工作时间

一年365天,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30。

三、最高控制价和最低控制价:29万元/年;不能低于29万元的10%。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实施劳务外包项目的资质且2年或2年以上,劳务外包工作信誉良好,诚信度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不得将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分支机构除外)。

5.供应商办公地点为广西区范围内。

五、供应商的选择方式

单位成立临时合议小组,按照内控流程对在规定的报名期限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评定,劳务力外包服务项目以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2年)经验者优先选择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请将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密封后,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递交到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柳钢大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 

2.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3月25日18:00止,逾期视为无效。

七、网上公告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

八、联系事项

1.联系人:李锦萍

2.联系电话:0770-2837010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柳钢大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319室,538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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