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2年9月8日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截至截止日期,共收到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根据中心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延期至2022年9月19日18时。本公告期限届满后中心将对期限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比选。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