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拟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财务审计服务采购。
二、采购上控价
30000元(含税)。
三、采购内容
对北海市港务管理局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整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并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对北海分局2016年至2021年债权债务进行清理。
四、供应商参与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经营本次服务采购内容;
(二)报价单位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审计组人员配备要求:进场审计人员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须配备不少于一名注册会计师(需取得注册会计师3年以上)。
五、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六、投递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封套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报价单位应将报价表(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审计小组成员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各一份复印件等于2022年10月19日前递交或寄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
八、中选标准
以合理低价为中选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采购小组研究确定中选单位。
九、费用支付
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候约定。
十、服务要求
(二)完成时间:通知进场之日起20个工作日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相关资料,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审计报告。
(二)保密要求: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审查保密和廉政工作纪律,对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和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外泄露。
联系人:花光霞 联系电话:0779-3922332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14号 邮编:536000)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