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已列入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根据工作安排,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采购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三、最高控制价: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四、项目内容:
1.项目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性,对应急预案现状进行分析及顶层设计、编制《应急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危险货物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专项应急预案》、《水路运输防洪防台应急预案》等5个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提交应急预案全套材料。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展编制工作,于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最终成果。
3.验收方式:根据合同完成全部内容后,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同时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必要的验收材料,采购人应当在成交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交通运输信息咨询或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或安全评价等资质。
2.供应商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截至本项目自行采购公告期结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中标单位选择
本中心成立项目临时合议小组,按照内控制度流程对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单位进行比选。在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中,以最高得分者中标的原则评选出中标单位。
七、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一) | 报价分(满分20分) | 有效报价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未超过最高控制价,且投标单位符合比较与评价条件要求。 以所有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20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20分 注:分值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二) | 业绩分(满分20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省(自治区)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技术研究或咨询服务(含安全规划,安全理论政策研究,标准、规范、指南编制,考核监督检查,事故统计分析,安全生产信用系统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类似项目的,每项得4分,最高分20分。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内容的,不予计分。 |
(三) | 人员配置分(满分20分) | 1、项目负责人资历(满分10分) 1人,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专业或水运工程相关专业或安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同时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加5分; 2、成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满分10分) (1)项目组成员至少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满足条件的得5分,项目组成员有一人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人符合条件的,加1分,本项满分为5分。 备注: (1)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为相应人员缴纳的截止响应之日起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四) | 本项目的认识和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措施(满分30分) | 由临时合议小组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认识和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措施主要内容确定各投标单位所属档次,并确定档次分值。 一档(1~10分):对采购项目需求理解一般,对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合理,解决措施基本可行; 二档(11~20分):对采购项目理解程度较高,对重点、难点分析比较合理,解决措施比较可行; 三档(21~30分):对采购项目理解程度很高,对项目有独到见解,对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合理,解决措施得力、切实可行。 (未提供的活评定为差的,不予计分) |
(五) | 服务工作方案(满分10分) | 由临时合议小组在打分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比响应文件中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等内容,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在各档次内打分。 一档(1~3分):服务工作计划基本可行,服务工作方案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不强; 二档(4~6分):服务工作计划比较可行,服务工作方案由较好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三档(7~10分):服务工作计划及布置严谨可靠,服务工作方案周详,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 (未提供的活评定为差的,不予计分) |
(六) | 总分=(一)+(二)+(三)+(四)+(五) |
八、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小组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工作方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标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足额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九、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3年3月30日18:00前(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将投标文件(一套)密封邮寄或现场提交到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4楼401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递交材料如下:
(1)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报价、业绩、工作方案、人员、服务保障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需求公告公布的评分标准的佐证材料
(6)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规定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3日,延期结束后如投标单位仍不足三家的,在收到投标材料的单位中评选。
十、网上公告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
十一、联系事项
1.联系人:莫工、曹工
2.联系电话:0771-2115623
3.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南宁市百花岭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530029。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