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清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30号)要求,2024年底前,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矢量数据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25年底前,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矢量数据覆盖率达到100%。为圆满完成该目标任务,确保我中心国有土地矢量数据质量,聘请第三方协助我中心开展国有土地资产矢量数据审核及汇总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国有土地资产矢量数据审核及汇总服务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采购上控价:3万元
采购需求:
协助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收集、整理本级及下属共14个单位的土地资产清查矢量化成果,核实矢量数据,并将存在问题反馈至各单位,形成准确完整的矢量数据;协助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矢量数据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并确保上报的矢量数据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的《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产清查与管理技术指引》要求。
具体如下:
(一)矢量数据成果分发与收集修改
1.将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已获得的矢量数据按14个单位为主体分发至各相关单位。
2.配合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做好本级及下属各单位的所有矢量数据收集工作。
3.负责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的土地矢量数据修改完善。
(二)核实矢量数据准确性
1.按照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产矢量数据结构、建库标准、第三次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土地利用现状成果及《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产清查与管理技术指引》,在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规定的时间前对其本级及下属各单位上报的土地资产矢量数据进行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检查(数据库检查主要包括空间数据的精度、容差、数学基准,数据拓扑关系,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关联性,属性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检查工作包括:坐标检查(或图纸校准),界址点检查,界址边长检查、面积检查、位置核对,图形坐标转换检查、属性录入、数据库检查等。
2.将审核未通过的矢量数据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对应单位,并协助督促各单位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三)成果整理及汇交
1.按照《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产清查与管理技术指引》要求,汇总整理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及下属各单位审核通过的国有土地资产矢量数据,汇总建立《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土地资产矢量数据库》。
2.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整理《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土地资产矢量数据库》及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整理报至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并协助汇交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四)负责跟进数据质检后续工作
持续跟踪提交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港航部门土地矢量数据。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矢量数据质检环节反馈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或反馈至相应单位修改。
(五)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的《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产清查与管理技术指引》要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审核要求。
(六)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对本级及下属单位国有土地资产矢量数据的审核及汇总工作将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分阶段开展,供应商需在每个阶段提供上述服务,并持续服务到该项工作全部完成,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成果交付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
成果验收条件:通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核(需提供通过审核的矢量数据库及相关材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截至本项目自行采购公告期结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供应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9月 13日至 2024年9月19日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平台(https://www.gxghj.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9日 17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财务审计处。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赵心新,0771-2115317,18376888082。
五、评审
1.规定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投标截止时间延期三日,延期结束后如投标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按实际投标供应商评选。
2.采购方成立合议小组,按照内控制度流程对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符合供应商基本条件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比选。合议小组在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中,经评审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者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方可以确定报价第二低者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报价第三低者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
4.地点: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
六、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
项目联系人: 赵心新
电 话: 0771-2115317,1837688808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国有土地资产矢量数据审核及汇总服务采购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