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为保障春运期间船舶安全航行、作业及水上运输安全,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1月6日至1月10日,桂林船舶检验中心联合海事,全州、灌阳等县航管部门对乡镇船舶进行检验活动。
检验前,加强沟通。针对春运、春节期间运输量较大的乡镇船舶,该中心要求验船师及时与各县航管部门联系,组织和督促乡镇客圩渡船申请检验。
检验中,严格规范检验。针对乡镇客渡船等重点船舶,该中心对航行、救生、消防等重点安全设备进行重点检验,在检验中严格按照船检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以及相关船检规范、规则要求进行检验,对不合格船舶坚决不予发证,发现技术安全隐患要督促船东进行整改,确保春运船舶具备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
检验后,积极做好检验情况的反馈。在检验完成后,除现场发给船东检验意见通知书外,该中心验船师及时将检验情况向航管、海事等部门通报。对于检验合格的船舶,做到及时发证。
此次联合检验活动共检验乡镇船舶22艘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