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船检中心负责三个地级市(柳州、河池、来宾)的船舶及船用产品的检验。按照国家海事局要求,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要进行防污染改造,该中心业务覆盖辖区内需要进行改造的船舶共计774艘,经过辖区海事、交通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止5月31日,已完成防污染设备改造船舶757艘(其中实际进行整改547艘,210艘适航有效期已过期至今未申请检验或复检),未完成改造船舶17艘(证书适航期仍有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与上级下达的任务和要求仍有差距。6月1日起,柳州船检中心继续按照自治区船检中心的要求,开展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工作回头看,重点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主动和海事、交通等部门协调,深入沙石开采公司调查研究,以便及时掌握沙石开采公司对挖沙/运沙船舶的需求情况,为公司提供有意愿支持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工作的船舶名单;没有完成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工作的船舶一律不得进行沙石开采或运输。
二是召开船东座谈会,听取船东对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那些有意愿支持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工作的船舶优先安排沙石开采或运输。
三是主动作为,为船舶设计部门、船厂、船东提供无偿技术支持,为船舶的水污染防治改造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作为临时求助政策,拟允许外辖区有资质的船厂到我辖区异地开展防污染设备改造工作,并依法签发防污染证书。
四是联合海事、交通等部门一起,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大对脱管船舶的查处力度,及时了解并掌握船舶状态,争取这些脱管船舶完成船舶防污染设备改造。
经过不辞劳苦的艰辛工作,从6月1日起,上述210艘适航有效期已过期至今未申请检验或复检的船舶中,先后有40艘运沙船舶与相关船厂先后签订了水污染防治改造合同。为了回头看工作取得实际成效,柳州船检中心派出验船师及时指导、及时检验、及时发证;为了首批整改的船舶尽快通过检验办证,6月30日,该中心验船师和海事监督人员一直工作到下午19点40分,有14艘船已完成改造并通过检验,有26艘船正在进行改造施工并将在近期内提交检验。届时,柳州船检中心将及时到位认真开展现场检验工作,不懈努力继续做好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的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