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局为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下属的预算单位,设置一室两科,即:办公室、船检科和政工科。未设分局。
2.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
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局属于自收自支管理事业单位,作为自治区本级独立预算单位进行管理。
3.基本职能
主要负责北海管辖区域内的船舶及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法定检验以及检验管理工作;承办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1. 编制总体情况
纳入2019年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局部门预算的人员编制数为31人,为事业编制。
2.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纳入2019年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局部门预算的在职人员实有数为27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为25人(为事业实有人数),编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2人。
纳入2019年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局预算的退休实有人员合计11人。
三、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一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题词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港航工作意义特别重大。今年港航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以及全区港航系统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围绕加快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务实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战略部署,按照港口“四个一流”建设目标,在勇担当、快建设、强管理、调结构、优服务上下功夫,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三项重点工作:
1、完成北海船检局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工作,争取成为北海市精神文明单位。
2、完成党建品牌建设工作,使我局的党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3、完成验船师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大验船师的培训力度,使我局的船检业务水平适应机构改革后船检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1、继续加大广西船检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C.1版)宣贯学习力度和运行过程中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船检各项工作按体系文件要求依序开展。
2、注重验船工作的程序到位、项目检查到位,确保检验质量。继续加强对跨省转入船舶检验质量进行监控,防止问题船舶转入;继续加强对客船救生衣的核验;严格执行区局下发的《新建船舶质量控制和检验管理检查调研会议纪要》,抓好重点项目检验的工作思路,狠抓造船企业对造船质量的主体责任,坚决做到达不到检验要求的决不进行下一环节的检验,提高建造船舶检验质量。认真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2001年至2005年期间建造船舶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并组织贯彻落实,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成效。
3、抓住绩效考评工作的重点,加大督查力度,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4、加强对文件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准确、迅速传达上级部门的精神。
5、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
6、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提高验船师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验船师安全作业防护,确保检验安全。
7、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一是按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完成本年度部门预算任务。二是做好2018年部门决算的编制工作。三是做好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8、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做好落实厅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力争2019年4月底前按时完成。
9、继续做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和制度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同时,加强约谈工作,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深化阳光船检等各项检查考核工作。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全年总收入预算573.23万元,同比2018年的554.13万元增加19.1万元,同比增长3.45%。其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0.86万元,占年总收入的90.86%。同比2018年的490.24万元,增加30.62万元,同比增长6.25%。为经费拨款。增长的原因主要为2018年底,人员工资政策性调增,人员经费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4、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7.25万元,占年总收入的3.01%,同比2018年的35.06万元减少17.81万元,同比减少50.80%。
5、上年结余收入35.12万元,占年总收入的6.13%,为其他净结余,同比2018年的28.83万元增加6.29万元,同比增加21.8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预算57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53%,同比2018年的181.44万元增加211.38万元,同比增长116.50%;项目支出180.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47%,同比2018年的372.69万元减少192.28万元,同比减少51.59%。支出总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性质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绩效工资从2018年在项目支出中编列转为2019年在基本支出中编列,2018年在项目支出编列的总金额为227.5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3.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5%;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9%;交通运输支出科目465.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29%;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7.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38.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04%,同比2018年的134.70万元增加203.30万元,同比增长150.93%。增长原因为:我单位性质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绩效工资从2018年在项目支出中编列转为2019年在基本支出中编列。2018年在项目支出编列的总金额为227.59万元。
2)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87%,同比2018年的41.45万元增加1.25万元,同比增加3.02%。
3)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85%,同比2018年的5.29万元增加6.83万元,同比增加129.11%。增长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在2018年年初预算时未予编列,而2019年编列了该项经费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80.4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47%,同比2018年的372.69万元减少192.28万元,同比减少51.59%。变动的主要原因: 我单位性质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绩效工资从2018年在项目支出中编列转为2019年在基本支出中编列。2018年在项目支出编列的总金额为227.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2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82万元,项目支出128.04万元。其中(按项级科目分):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7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51%;事业单位医疗1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3.07%;船舶检验41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9.41%;住房公积金2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26%。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总额1.80%,同比减少4.74万元,同比下降24.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6.62万元,同比减少3.14万元,同比下降32.17%;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5.15万元,同比2018年的59.18万元减少4.03万元,增长6.81%。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7.4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9.79%,同比减少11.43万元,降低29.39%;部门集中采购预算27.6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0.19%,同比增加8.33万元,增长43.05%;分散采购预算0.0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02%,同比减少0.93万元,降低98.94%。
六、北海船舶检验局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及资产情况
(一)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北海船舶检验局运行经费42.70万元,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3.02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北海船舶检验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5.15 万元,其中:资金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1.48%,同比减少6.16万元,下降10.88%。上年结余收入4.7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52%,同比增加4.70万元,增长100%。
(三)资产情况
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北船舶检验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5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特殊业务用车3辆(轿车1辆、旅行越野车1辆、7-9座旅行车1辆)。
七、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航道维护(项):反映内河航道整治、维护方面的支出。
(2)船舶检验(项):反映船舶检验方面的支出。
(3)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反映水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
(4)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北海船检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