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船舶检验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起草有关港口、航道、水路运输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组织编制北部湾港口规划和港口章程,拟订全区内河航道、内河港口布局、水路运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
(3)承担北部湾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北部湾港口经营市场许可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引航业务、内河港口经营市场监督管理;承担港口设施使用岸线审核工作;承担北部湾港口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4)承担全区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行业执法工作;承担自治区授权管辖的内河通航河流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管理工作。
(5)拟订地方性船舶检验有关政策和检验技术规定;实施全区船舶、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法定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港口、航道、水路运输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和节能减排工作。
(7)承担港口、航道、水路运输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军事、交通战备涉及水路运输的相关工作。
(8)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渔船检验业务。
(9)负责涉及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船舶检验等政府非税收入征入征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设10个内设机构和3个分支机构,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港口对外合作处)、财务审计处、港口航运管理处(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航道管理处、船舶检验管理处、渔船检验管理处、科技信息处、人事处、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分支机构为:北海、钦州、防城港港口管理分局。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单位共13个,其中:航道养护中心4个,分别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航道养护中心,其主要职责为:承担辖区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辖区航道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承担辖区养护航道的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承担辖区船闸运行的具体协调调度工作。船舶检验中心6个,分别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北海船舶检验中心,其主要职责为: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船舶及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引航站3个,分别为北海、钦州、防城引航站,其主要职责为:负责为外国籍船舶及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一)人员及编制总体情况
纳入2021年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部门预算的人员编制数为1,597人,其中,事业编制1,59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2人。
纳入2021年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部门预算的在职人员实有数为1,338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1,097人(均为事业实有人数)、机关后勤控制数控制数内新聘人员2人、编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239人。
纳入2021年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部门预算的离退休实有人员合计1,442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439人。
(二)财政拨款负担人数情况
1.编制情况
财政拨款负担的全供给人员编制402人,其中,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141人、所属船检部门事业编制259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2人。
财政拨款负担的差额供给人员编制1,195人,全部为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下属航道部门事业编制。
2.实有人数
(1)纳入2021年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部门预算的编制内实有人数为2,780人,按照财政管理方式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负担的全供给人员在职编内实有人数306人,其中: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在职人员106人、所属船检部门事业在职人员200人。
财政拨款负担的差额供给人员在职编内实有人数791人,为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所属航道部门人员。
(2)离退休人员1,442人,包括:
财政拨款负担的全额供给离退休人员171人,其中,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02人;所属船检部门退休人员68人。
财政拨款负担的差额供给离退休人员1,271人,主要为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所属航道部门离退人员,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269人。
(3)机关后勤控制数控制数内新聘人员实有人数2人。
(4)编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239人。
2021年收入总预算65,002.34万元,同比减少89.24万元,下降0.14%。
2021年支出总预算65,002.34万元,同比减少89.24万元,下降0.1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0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53%,同比增加2,216.51万元,增长10.13%;项目支出预算40,908.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7%,同比减少2,305.75万元,下降5.34%。
2021年收入总预算65,002.34万元,同比减少89.24万元,下降0.14%。其中: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82.88万元,同比减少1,469.79万元,下降4.50%。
2. 其他收入27,415.7万元,同比增加1,554.50万元,增长6%,增长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北海分局2020年预计货物港务费过于保守,2021年根据2020年实际征收情况,合理增加货物港务费预计收入1,451.56万元。
3. 上年结余结转6,403.76万元,同比减少173.95万元,下降2.64%。
2021年支出总预算65,002.34万元,同比减少89.24万元,下降0.1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0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53%,同比增加2,216.51万元,增长10.13%;项目支出预算40,908.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7%,同比减少2,305.75万元,下降5.34%。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3,192.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4%,同比增加363.64万元,增长12.85%。
2.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1,124.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0%,同比增加170.09万元,增长17.83%。
3. 交通运输支出类科目支出59,08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04%,同比减少804.82万元,下降1.34%。
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1,596.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2%,同比增加181.85万元,增长12.86%。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4,0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53%,同比增加2,216.51万元,增长10.1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496.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92%,同比增加2,191.53万元,增长12.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提高,绩效工资预算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60%,同比减少17.19万元,下降0.6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042.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8%,同比增加42.17万元,增长0.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提高,导致以此相应计提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同比增加约42.17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0,908.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7%,同比减少2,305.75万元,下降5.34%。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1,182.88万元,同比减少1,469.79万元,下降4.50%。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1,182.88万元,同比减少1,469.79万元,下降4.50%。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4.0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26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6.47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82.88万元,同比减少1,469.79万元,下降4.5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0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53%,同比增加2,216.51万元,增长10.13%,项目支出预算7,08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35%,同比减少3,686.30万元,下降34.2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3,192.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24%,同比增加363.64万元,增长12.85%。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1,124.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0%,同比增加170.09万元,增长17.83%。
交通运输支出类科目支出25,26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4%,同比减少2,185.37万元,减少7.96%。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1,596.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2%,同比增加181.85万元,增长12.8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4,0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53%,同比增加2,216.51万元,增长10.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496.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92%,同比增加2,191.53万元,增长12.66%;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60%,同比减少17.19万元,下降0.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042.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8%,同比增加42.17万元,增长0.02%。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7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总额1.19%,同比增加48.12万元,同比增长1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5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16.67%;公务接待费29.28万元,同比减少12.02万元,同比下降29.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78万元,同比减少27.36万元,同比下降10.81%;公务用车购置费92.50万元,同比增加92.50万元,同比增长100%。变动原因:一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车辆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桂事管发〔2019〕46号)的精神,部分单位申请更新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92.50万元;二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严控“三公”经费等要求,考虑到新冠疫情对出国事项、公务出行的影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分别减少5万元、12.02万元和27.3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机关行政运行经费283.61万元,同比减少6.83万元,下降2.3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7,310.58万元,同比减少9,011.11万元,下降55.21%。其中:集中采购预算1,377.6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8.85%,同比减少91.21万元,下降6.21%;分散采购预算5,932.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1.15%,同比减少8,919.90万元,下降60.06%。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有关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减少,公开招标及分散采购标准提高;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不达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实行政府采购。二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完善北部湾港公共航道维护机制的请示的回复意见(办件201954210),北部湾港公共航道维护工作委托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代为实施,委托期限暂定五年。因此,2021年“沿海港口公共航道维护性疏浚、清障”项目不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该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505.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纳入2021年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部门预算车辆编制80个,实有车辆71辆,其中:领导工作用车0辆、一般业务用车66辆、2012年前已入编的特殊业务用车1辆、离退休人员生活用车2辆、特殊业务用车2辆、轿车(公务)37辆、经济型车(公务)1辆、旅行越野车(公务)31辆、中大型客车2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详见表9)
项目预算年度绩效目标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年度绩效目标 | 金额 |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航道滩险维护突发应急事件经费 | 因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原因易造成内河航道通航突发事件,由于处置航道通航突发事件不属于例行养护,为保障航道通航畅通,需预留对滩险维护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费用。 | 300.00 | |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港口规费征收工作经费 | 完成2021年沿海港口规费征收任务。 | 311.50 | |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沿海港口公共航道维护性疏浚、清障 | 为确保船舶安全进出港口,对沿海港口公共航道进行维护性疏浚、清障。 | 5,224.27 | |
4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用 | 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及发行费用。 | 2,315.32 | |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货物港务费征收返还支出 | 按规定及时足额完成货物港务费征收返还工作 | 8,853.10 | |
6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沿海港口公共航道维护测量 | 为做好沿海港口公共设施维护性疏浚、清障,需掌握水下地形资料,对沿海港口公共设施进行维护测量。 | 500.00 | |
7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钦州港内锚地和应急锚地测量钻探及研究 | 完成锚地规划设计及评审、设计测量、钻探、海域使用论证、项目环评、航道影响评价、验收测量、政府采购等工作。 | 450.00 | |
8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费收应缴税金及附加 | 按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金及附加。 | 849.42 | |
9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防城港东湾水域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 | 完成防城港东湾水域水深测量和地质勘探工作并形成技术报告。 | 300.00 | |
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钦州湾中航道测量钻探及研究 | 完成水深测量、地质勘察、数学模型研究、项目环评、海域使用论证、工可报告、其他论证工作等。 | 332.73 | |
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钦州引航站经费 | 目标1:全年引航4750艘次;目标2:计征引航费2578.21万元;目标3:进一步加强港内移泊、进出港船舶的航行安全。 | 5,142.30 | |
12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北海引航站经费 | 目标1:全年引航1000艘次;目标2:计征引航费701万元;目标3:进一步加强港内移泊、进出港船舶的航行安全。 | 1,329.57 | |
13 |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本级 | 防城港引航站经费 | 目标1:全年引航3200艘次;目标2:计征引航费3820万元;目标3:进一步加强港内移泊、进出港船舶的航行安全。 | 5,708.96 | |
14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航道养护中心 | 编外人员经费(非转) | 按时、足额发放编外人员工资,稳定职工队伍,确保单位职工收入水平不下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268.25 | |
15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 | 桥梁管线助航标志设置维护及航道清障专项经费(非转)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航标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做好辖区代维标志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 516.14 |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
(1)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支出。
(2)技校教育(项):反映交通部门举办的技工学校支出。
(3)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6)航道维护(项):反映内河航道整治、维护方面的支出。
(7)船舶检验(项):反映船舶检验方面的支出。
(8)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反映水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
(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
(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款)
(1)政府还贷公路养护(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养护的支出。
(2)政府还贷公路管理(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