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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3-10 08:45:07.0  浏览:29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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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预算公开09表)

十、年度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南宁船舶检验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桂编办复[2019]114号文批复,本单位主要职能为: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船舶及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辖区含南宁市、崇左市、百色市3个地级行政区域,分管桂平2个船厂的新造船舶的建造检验。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01年水监体制改革从南宁港航监督处分离,经批准成立南宁船舶检验处,2008年更名为南宁船舶检验局,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划归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船舶检验中心)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辖区内下设百色、横县、左江3个直属分中心。

预算管理级次为自治区本级三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总体情况

机构编制数1个,人员编制54人,车辆编制4个。

(二)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的在职人员实有数合计58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50人(事业实有人数50人)、编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8人。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的离退休人员实有数合计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三)财政拨款负担人数情况

全部为财政拨款负担自收自支人员。

第二部分:南宁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404.36万元,同比增加289.56万元,增长25.97%。

2022年支出总预算1404.36万元,同比增加289.56万元,增长25.9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68.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18%,同比增加268.68万元,增长29.87%;项目支出预算236.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82%,同比增加20.88万元,增长9.70%。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404.36万元,同比增加289.56万元,增长25.9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拨款)1366.56万元,同比增加276.16万元,增长25.33%,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6.71万元(实有人数增加5人、绩效工资参照2021年批复人均数乘以实际人数计算、由工资额计算的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4、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11.40万元,下降100%, 下降主要原因是房屋出租收入全额上缴,不再安排预算。

5、上年结余结转37.80万元,同比增加24.80万元,增长190.77%,增长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筹安排资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404.36万元,同比增加289.56万元,增长25.9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16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93%,同比增加42.45万元,增长33.95%,增长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实有人数增加5人、绩效工资总量增量157万元)。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5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8%,同比增加13.09万元,增长33.96%,增长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实有人数增加5人、绩效工资总量增量157万元)。

214类“交通运输支出”科目支出1101.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44%,同比增加212.79万元,增长23.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实有人数增加5人、绩效工资总量增量157万元)。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8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6%,同比增加21.23万元,增长33.96%,增长主要原因是编内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实有人数增加5人、绩效工资总量增量157.50万元)。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68.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18%,同比增加268.68万元,增长29.8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17.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11%,同比增加256.71万元,增长33.74%,增长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19.38万元(实有人数增加5人);绩效工资增加157.50万元(计算人数从37人增加至50人、绩效增量9%);按工资总额计提的社会保障缴费和公积金增加79.8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2.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5%,同比增加3.43万元,增长3.47%,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5人的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和工会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8.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14%,同比增加8.54万元,增长21.42%,增长主要原因是按工资计提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36.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82%,同比增加20.88万元,增长9.70%,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8.4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安排37.8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66.56万元,同比增加276.16万元,增长25.33%。收入为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66.56万元,同比增加276.16万元,增长25.33%。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6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74万元。

由于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总预算的97.31%,财政拨款收支的增加原因与总预算相同,主要为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6.56万元,同比增加276.16万元,增长25.33%,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68.13万元,占支出预算85.48%,同比增加268.68万元,增长29.87%。项目支出预算198.43万元,占支出预算14.52%,同比增加7.48万元,增长3.92%。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16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25%,同比增加42.45万元,增长33.94%,增长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计算基数增加(实有人数增加5人、绩效工资总量增量157万元)。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科目5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8%,同比增加13.09万元,增长33.96%,增长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计算基数增加(实有人数增加5人、绩效工资总量增量157万元)。

214类交通运输支出科目1063.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84%,同比增加199.39万元,增长23.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在编人员增资,在职新增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8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3%,同比增加21.23万元,增长33.96%,增长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实有人数增加5人、绩效工资总量增量15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168.13万元,占支出预算85.48%,同比增加268.68万元,增长29.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17.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11%,同比增加256.71万元,增长33.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工资和绩效工资增量增加以及各项社会保障缴费的计算基数相应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2.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5%,同比增加3.43万元,增长3.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8.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14%,同比增加8.54万元,增长21.42%。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5.62万元,同比增加0.45万元,增长2.97%,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总额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公务接待费2.73万元,同比减少0.20万元,下降6.73%,减少原因为疫情影响接待人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9万元(未超出定额标准),同比增加0.65万元,增长5.3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是按2022年部门编制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南宁船舶检验中心运行经费102.20万元,同比增加3.43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5人的事业单位伙食费和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2.14万元,同比增加10.35万元,增长32.56%;增加变化原因是购置新进人员的办公设备和更换老旧及损坏设备、配置船检业务设备。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2.1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增加10.35万元,增长32.56%;部门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货物采购18.8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4.83%;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23.2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5.1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车辆编制4个,实有车辆4辆,其中:轿车(公务)3辆、旅行越野车(公务)1辆。

(四)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我单位无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

1)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支出。

2)技校教育(项):反映交通部门举办的技工学校支出。

3)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6)航道维护(项):反映内河航道整治、维护方面的支出。

7)船舶检验(项):反映船舶检验方面的支出。

8)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反映水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

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

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款)

1)政府还贷公路养护(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养护的支出。

2)政府还贷公路管理(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预算公开09表)

十、年度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表(预算公开10表)

(报表详见附表)       

          30500600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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