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桂林市行政管辖区内船舶及船上用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下设桂林船舶检验中心阳朔分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01年国家水监机构体制改革,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桂林船舶检验处,2008年更名为桂林船舶检验局,2019年更名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隶属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设置有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船舶检验科3个内设机构,下辖阳朔分中心1个直属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的人员编制数为25人,其中,事业编制25人,后勤服务服用人员控制数0人;纳入2022年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部门预算的实有人数27人,其中编制内人数23人,编外在职人数4人;纳入2022年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部门预算的离退休实有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全年总收入预算621.94万元,同比增加123.58万元,同比上升24.80%,增加的原因为公招新进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资提标;其构成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1.94元,占年总收入的100%。
2.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度支出总预算62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9%;项目支出123.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9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全年总收入预算621.94万元,同比增加123.58万元,同比增长24.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提高以及2021年新入职三人,人员增加。
其构成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1.94元,占年总收入的100%。
(1)经费拨款621.94万元,同比增加123.58万元,增长24.8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总预算62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9%;项目支出123.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9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2%,同比增加16.79万元,增长了32.03%,原因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提高以及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三人以此了基数增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科目4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7%,同比增加9.85万元,增长了30.53%,原因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提高以及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三人以此为基数增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医疗补助缴费。
3)214类交通运输支出科目47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54%,同比增加88.55万元,增长了22.85%,原因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提高以及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三人以此为基数增加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4.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6%,同比增加了8.39万元,增长了32.02%,原因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提高以及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三人以此为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9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9%,同比增加110.04万元,增长28.36%。
1)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9.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8.31%,同比增加106.79万元,增长32.06%。
2)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33%,同比增加2.58万元,上升5.88%。
3)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36%,同比增加0.66万元,上升5.95%,原因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提高。
4)项目支出预算123.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91%,同比增加13.54万元,上升了12.2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21.94 万元,同比增加123.58万元,增长24.80%。增长的原因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提标提高以及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三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1.94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21.94万元,同比增加123.58万元,增长24.80%。其中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1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7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9万元。增长的原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提高以及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三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1.94万元,同比增加123.58万元,增长24.8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9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80.09%,同比增加110.04万元,增长22.09%,项目支出预算12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9.91%,同比增加13.54万元,上升12.2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6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2%,同比增加16.78万元,增长32.02%。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4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7%,同比增加9.85万元,增长30.53%。
交通运输支出类科目支出387.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75%,同比增加32.73万元,增长9.22%。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34.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6%,同比增加8.39万元,增长32.0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9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9%,同比增加110.04万元,增长22.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9.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31%,同比增加106.79万元,增长32.06%;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3%,同比增加2.58万元,上升5.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1.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6%,同比增加0.66万元,上升5.94%,原因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提高。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2.13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1.95%,同比减少3.21万元,同比下降2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38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29.58%原因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严控“三公”经费、例行节俭节约等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6万元,同比减少2.21万元,同比下降18.48%,原因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考虑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务出行的实际情况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构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运行经费46.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1.22万元,同比减少4.04元,下降8.93%;增减因素为办公设备采购等政府采购减少。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6.6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7.13%,同比减少5.12万元,同比下降12.25%;集中采购货物类6.50万元,服务类30.19万元。分散采购预算4.5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75%,同比增加1.08万元,同比上升31.30%;分散采购货物类4.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其中: 一般业务用车3辆(轿车2辆、小型客车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航道维护(项):反映内河航道整治、维护方面的支出。
(2)船舶检验(项):反映船舶检验方面的支出。
(3)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反映水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
(4)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