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批复》(桂编办复〔2019〕11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局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为公益一类单位。随改革的推进进行适当调整职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主要职责调整为: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船舶及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下设的直属独立法人单位,纳入决算单位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设置以下职能科(室)、中心,即:办公室、船检科和政工科。未设分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总收入697.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6.0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719.31万元减少22.02万元,下降3.0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6.0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641.02万元增加55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人员基本工资政策性增长,二是2022年2月调入2人,11月调出1人,全年净增1人。
2.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11.48万元减少11.4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本年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自2022年起,固定资产出租收入需上缴国库。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2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66.80万元减少65.52万元,下降98.08%,主要原因是本年因新冠疫情影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减少。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总支出697.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97.2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719.31万元减少22.02万元,下降3.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0.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69.85万元数增加10.34万元,增长14.80%,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24.9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21.54万元增加3.45万元,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3.交通运输(类)552.0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船检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船舶检验、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581.50万元减少29.48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一是绩效工资政策性调减,二是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各类出差验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40.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34.93万元增加5.17万元,增长14.8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11.48万元减少11.4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为本年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自2022年起,固定资产出租收入需上缴国库。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1年持平。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0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641.02万元增加55万元,增长8.58%。其中:基本支出531.04万元,项目支出164.9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3.96万元,支出决算为69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08万元,支出决算为5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1人,年中调减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04万元,支出决算为2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1人,年中调减经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94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1人,年中调减经费支出。
(四)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船舶检验(项)年初预算为621.85万元,支出决算为55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6%。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船检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船舶检验、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政策性调减及疫情原因导致年中调减差旅费经费开支。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2.06万元,支出决算为4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1人,年中调减经费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1.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7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11.72万元的93.1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政策性调减及人员调出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5.62万元的70.1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36万元的79.3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员2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8万元的95.88%,比上年减少4.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各类公务接待费任务减少,二是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公务出行及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次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并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并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6.09万元减少3.30万元,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公务出行及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次数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79万元,平均每辆1.4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4%, 比上年2.38万元减少1.45万元,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各类公务接待费任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7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9.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5.62万元减少16.59万元,减幅29.8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减少。比2021年52.95万元减少13.92万元,减幅26.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3.2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5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3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9.6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1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6%。
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中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9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9.23%;4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0.77%;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各类出差验船等公用经费受限,无法正常开支,申请调减数额较多;二是渔船检验经费由于首次编制预算,测算不够精准,预算金额较大,加上集中于当地验船,预算执行起来较难,以上预算调减申报后,财政需到年底才能批复,导致部分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相对滞后,部分季度预算执行率未达上级考核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各部门要加强大局意识,排除万难,提高对工作计划的前瞻性,提前谋划好全年工作并分项落实;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各项支出的实施进度,对年内确实无法开支的项目,及时申报预算调整,争取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财务人员要加强与上级、本单位领导的沟通,及时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完成上级预算执行考核进度,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船舶检验业务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95万元,执行数为75.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共完成船舶检验790艘次,其中:建造检验73艘,营运检验717艘。客渡船检验37艘,图纸审查44套,船用产品检验72批次,产品出厂检验341件;二是符合船舶检验机构设置资格;三是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未发生检验责任事故;四是生态效益为完成148艘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改造检验,完成率达100%;五是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为99.46%。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当年船检业务专项工作增加,指标设置略有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合理预测和细化项目指标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