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14号),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是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行使郁江(贵港枢纽坝下至桂平三江口)、浔江(桂平三江口至梧州河口)、西江(梧州河口至界首)、桂江(昭平电站坝下至梧州河口)的航道航标管理职责的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辖区航道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承担辖区养护航道的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承担辖区船闸运行的具体协调调度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批复》(桂编办复〔2019〕114号),梧州航道管理局更名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为公益一类单位。隶属的上级管理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单位性质为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副(县)处级,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
机关内设10个职能部门,即:办公室、党办(监察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航道管理科、航标管理科、设备管理科(增挂安全管理科)、科技信息管理科、船闸监督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工会)。设置直属机构6个,分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航道疏浚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测绘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桂平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藤县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昭平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梧州航道站(副科建制)。
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6454.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53.7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6.15万元,下降1.0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86.1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69.95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9月新增公开招聘人员39人,工资福利费支出部分在2022年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54.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开支。
3.事业收入367.4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7.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桥梁管线标志维护收入本年调整为事业收入管理,不归属于其他收入部分。
4.其他收入0.1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该收入为核销供应商的工程保证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49.37万元,下降99.99%,主要原因是桥梁管线标志维护收入在2021年纳入其他收入管理,在2022年调整为事业收入管理,并且因贵梧3000吨级航道工程已至收尾阶段,桥梁管线标志维护任务减少。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01.1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38.79万元,下降54.28%,主要原因是贵梧3000吨级航道工程已至收尾阶段,桥梁管线标志维护任务减少导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减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00%,本年项目执行未形成结转资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6454.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253.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0.78万元,下降1.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95.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533.91万元增加62.04万元,增长11.62%,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进人员39人在2022年转正后工资按正常发放,导致相关计提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21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医疗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175.31万元增加38.69万元,增长22.07%,主要原因是021年新进人员39人在2022年转正后工资按正常发放,导致相关计提增加。
3.交通运输(类)5151.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港航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航道维护、信息化建设、设备更新购置、单位运转等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5400.36万元减少248.49万元,下降4.60%,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总量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291.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264.91万元增加26.98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进人员39人在2022年转正后工资按正常发放,导致相关计提增加。
5.结余分配201.1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385.19减少184.07万元,下降47.78%,主要原因是桥梁管线标志维护收入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00%,本年项目执行未形成结转资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6.1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5316.10万元增加570.05万元,增长10.72%。其中:基本支出4456.54万元,项目支出1429.61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38.52万元,支出决算为588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454.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执法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划转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经费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93号)划拨23.43万元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33.03万元用于弥补抚恤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7.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执法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划转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经费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93 号)划拨11.72万元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职业年金支出减少16.50万元用于弥补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4.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执法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划转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经费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93 号)11.63万元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停止医疗保险缴费1.75万元用于弥补抚恤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64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执法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划转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经费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93 号)0.24万元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停止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共1.66万元用于弥补抚恤金。
(五)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年初预算为5087.94万元,支出决算为4784.31万元,完在成年初预算的94.0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执法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划转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经费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93 号)划拨交通运输(类)资金调减209.34万元至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绩效工资总量调整;三是调增已故职工抚恤金102.18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0.58万元,支出预算为29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执法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划转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经费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93 号)23.21万元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25.20万元用于弥补抚恤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5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17.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595.3万元,年初预算为416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7%。主要差异原因:一是执法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划转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经费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93 号)划拨交通运输(类)资金147.04万元至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绩效工作总量调整;三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7.09万元,年初预算为50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5%。主要差异原因:一是执法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划转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经费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93 号)划拨交通运输(类)资金54.98万元至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由于疫情影响,暂停部分外勤公务工作导致差旅费及其他运转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4.15万元,年初预算为 476.26万元,完成年初部门预算的93.2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9.52万元的55.35%,比上年决算数47.15万减少 万元30.81万元,下降65.34%。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购一辆公务用车16万元,2022年未有公务车购置预算安排;二是受到国内外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6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是受到国内外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未发生出国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16万元减少16万元,原因是2022年未有公务车购置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3%,比上年决算数29.28万元减少14.61万元,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影响,单位派车出差次数减少,车辆运行费与维修费相对减少。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67万元,平均每辆2.1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9.25%, 比上年决算数1.87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减少工作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次,148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417.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00.35万元减少83.26万元,减幅16.64%,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部分经费划转至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由于疫情影响,暂停部分外勤公务工作导致差旅费及其他运转经费减少。比2021年461.39万元减少44.3万元,减幅9.6%,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实有在编人数减少,部分经费划转至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6.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5.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8.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8.5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1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51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48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2.8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2年度1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2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自评的指标设计与实际工作稍缺乏科学性及实用性。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继的自评指标设计工作中将不断改进提升,与实际工作相吻合。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区航道航标维护业务经费”项目,保证航道维护尺度满足设计要求、航标标位准确、颜色鲜明、灯光明亮、作用正常,确保航道畅通,船舶航行安全,结合通航河流航道等级、通航条件的具体情况,需要开展辖区航道巡查、航道养护测绘、航道养护疏浚及清障、整治建筑物维护以及对辖区助导航标志进行日常巡航检查和定期巡航检查及维护等工作,确保不因航道维护尺度不达标、助导航标志作用不正常而发生海损事故,保障航标作用正常,航道安全畅通。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9.6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7.84万元,执行数为1042.99万元,完成预算的96.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按绩效目标完成辖区航道设标里程及辖区航道维护里程441.30公里,航标维护正常率及航道水深保证率均达100%,活航道通航能力正常且无航道航标责任事故,经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受益群体满意度满意度96.23%。
车辆购置税收入(梧州) 项目,加大应急抢通资金投入,保障航道畅通及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整治建筑物和通航建筑物完好运行、开展高等级内河航道建设。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124.10万元,全年执行数124.10万元,完成预算率100%。本年项目按绩效目标航标调整与修复数量覆盖率100%、资金使用合规、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航道安全水平及通航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经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船东满意度满意度91.2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