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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海上防疫关 广西进一步加强沿海港口及一线人员疫情防控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韦英雅  发布日期:2021-09-18 10:37:50.0  浏览:2254次  

    近期,广西加强沿海港口及一线人员疫情防控,通过系列措施构筑严密防线,压实责任链条,有效阻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港口传播和扩散。
    重点人群的精准管控措施。压实海关、边检、海事、引航员、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等17类风险岗位人员的责任单位防疫职责,严格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实施专班制度,实行闭环管理,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强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港口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港口经营单位加强进出港区人员的信息核查和登记,按要求查验健康码、测温,严禁无关人员和健康信息异常人员进入港区,严格落实船岸人员不直接接触等防控措施,非必要不登轮。港区作业实行内贸和外贸严格分开隔离制度,经海关检疫合格后方可开展装卸作业。港口内、外贸作业人员要固定岗位,避免交叉作业。要求港口经营单位加强港口登轮通道管理,在国际航行船舶登轮舷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
    登轮作业流程及防护措施。明确港口一线人员登轮作业前中后的具体作业流程和措施,并对到港船舶按不同情况进行分级分类。要求各单位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登轮作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登轮作业人员除工作区域外,禁止进入船员舱室、生活区等密闭区域,减少与船员接触。要求第一类、第二类船舶的登轮作业人员离船实施14天在岗集中封闭管理、7天离岗集中封闭管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14+7+7”封闭管理措施,第三类船舶的登轮作业人员要定期接受核酸检测,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
    保障措施。要求港口各作业单位要加强登轮作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按照高风险地区防护标准做好一线工作人员提供防护物资保障。对于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导致人员感染的单位,14天内限制其人员进入港口特定区域,并报边检、海关、海事等口岸管理部门。要求港口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落实海关、边检、引航员的集中隔离场所,并配套相关餐饮、医疗和通勤保障。并明确了海关、边检、海事、引航员、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所需费用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保障。
    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将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认清疫情形势发展变化,严守“外防输入”红线,进一步落实沿海港口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细港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筑牢沿海港口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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