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至15日,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定,由广东海事局牵头,会同浙江、广西海事局组成审核组,对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开展2021年度船舶检验机构资质不定期检查。该中心党委书记王永兴、副主任谭健文及船舶检验管理处负责人等陪同检查。
12日上午,审核组一行在自治区港航发中心召开首次会议,会上,审核组负责人、广东海事局船检管理处处长潘作强传达了部海事局的通知要求和文件精神,并介绍了此次不定期检查的工作内容。王永兴书记对审核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广西水运事业的发展情况以及船检机构的基本情况作介绍。谭健文副主任对2019年以来我区商船检验资保持情况,机构改革后渔船检验履职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及资质复核不合格项整改情况等工作情况作了工作汇报。
会后,审核组一行分别前往南宁船舶检验中心、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北海船舶检验中心,围绕船检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资质维持情况以及渔船检验业务开展情况督导调研等重点内容,通过访谈、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查看船检技术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细致地审核和深入地调研。末次会议中,审核组现场反馈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开列的不合格项,并对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立足本职本责,强化检验质量管理,积极应对辖区造船量快速增长,探索创新适合辖区特点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持续改进船检质量管理体系等所采取的一揽子举措予以高度评价。
下一步,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将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闭环,提交整改证据,确保通过部海事局检查组核查,同时将继续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依序开展船舶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