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至13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海洋渔船检验质量督导调研组到沿海渔船检验部门开展海洋渔船检验质量专项督查工作,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导调研。
督查现场
督导调研组先后到北海、钦州、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及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渔船检验管理处等单位,通过现场实船检查、核查检验档案资料、听取各渔船检验机构工作汇报、开展座谈调研等方式,对相关渔船检验机构落实全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情况和海洋渔船检验发证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排查海洋渔船钢质、木质及玻璃钢质量,特别是海洋渔船私自改装情况和救生、消防设备配备等风险点和隐患,并督促问题整改。
调研会现场
调研会上,督导调研组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海洋渔业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要求,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渔业船舶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严格落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聚焦渔船检验职能,剖析渔船检验工作中的重点、要点、风险点,杜绝渔船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履行渔船检验及监督管理职能;三是加强档案管理,保证渔船档案记录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四是守好安全廉政底线,把好渔船检验质量关,抓好廉洁自律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渔检文化。
此次督导调研,有效压紧压实各海洋渔船检验机构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海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海洋渔船安全生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