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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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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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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5-01-25 17:19:05.0  浏览:6589次  

一、主要职责

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船舶及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运集装箱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局机关设置内设机构3个。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中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对本中心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和中心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及综合性规章制度;承担中心政务窗口管理工作;负责本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的管理核算及清产核算工作;负责本中心的车辆管理工作;承担本中心后勤保障、综合治理、房改、户籍管理等工作;承担本中心工会日常工作。承担本中心预决算编报及执行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牵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本中心年度预算和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上级布置的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工作;负责各项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清理和销毁工作;单位食堂的管理工作。)

2.政工科(监察室)

负责本中心党建、团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中心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承办党总支日常工作以及指导各支部、各部门开展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干部权限受理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组织本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双拥优抚、评优评先工作,制定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按照干部权限管理本中心领导干部,开展干部考核、提拔、任免等工作;负责本中心的机构编制、法人登记、增人计划、人事管理、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人员工资预算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中心干部人事、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中心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中心人事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工作;负责本中心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本中心的内部审计工作。)

3.船检科

负责全中心船舶图纸审查;负责全中心的船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处理重大船检技术问题和业务争议;船检业务信息化建设以及网络设备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桂林辖区范围内的建造检验;负责桂林辖区营运船舶检验;承担本中心验船人员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受理上级有关部门、外省(市)或者其他船检机构委托的船舶检验;负责船检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直属机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直属机构1个。

1.阳朔船检分中心

负责桂林辖区乡镇船舶检验、船用产品的检验;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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