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的有效落实,提高行业部门以及船闸运行单位、航运企业等社会参与方对《条例》的准确把握和运用实施,12月6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调研组到南宁航道养护中心辖区开展《条例》宣贯调研工作。
调研组现场与参会者交流《条例》
调研组一行以送学上门的形式,先后巡航检查横州航道站所辖航道,实地察看西津水利枢纽一线、二线船闸,了解航道养护、船闸运行单位及沿江港口码头、客运渡口落实《条例》宣贯情况,现场开展《条例》宣贯解读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航道养护、船闸运行单位及航运企业代表宣贯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围绕辖区航道建设、养护、保护及船闸运行、通航环境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强调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要求,将《条例》宣贯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细化各项措施,系统全面抓好宣贯工作落实,让本行业干部职工熟悉掌握《条例》立法宗旨、指导原则和实质内容,提高航道养护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并通过宣贯积极引导行业相关部门和社会大众广泛学习《条例》,提高依法护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营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对航道法制化建设工作的正确认识与支持配合,为推动广西水运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调研组现场听取横县分中心实施《条例》宣贯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