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榕木江航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特点,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防城港榕木江航道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防城港东湾,航道起于潭头,向北延伸至榕木江作业区(西)回旋水域。
5.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起点位于潭头,向北延伸至榕木江作业区(西)回旋水域,航道全长约3.8km,建设规模按满足2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单向通航标准建设,乘潮保证率90%。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炸礁工程、航标工程、信息化及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
3.联系人:苏工
4.联系电话:0771-284151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1.编制单位: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3号宁泰新港湾大厦21楼
3.联系人:陆工
4.联系电话:0771-330625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_mee_gov_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