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5万吨级航道工程开工前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要求,现就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5万吨级航道工程开工前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5万吨级航道工程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4日
设计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环境监理单位: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文号:北审批投〔2025〕40号
二、工程基本情况、实际选址选线
本工程位于北海市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和啄罗作业区之间的2号港池内,航道起点为2号港池东端,与铁山港区进港西航道相接,终点为在建的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啄罗作业区30号泊位工程港池水域。本工程在现有5000吨级航道基础上拓宽、浚深,航道长度2637m,通航宽度166m,设计底高程-12.1m,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开挖工程、助导航工程和配套工程(环保、通信等工程),疏浚量469.38万m3,移设现状助航浮标7座、撤除1座,施工期12个月。
三、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
时段 | 类别 |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实施地点及投入使用时间 |
施工期 | 水环境 | 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疏浚设备和施工方法,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和资源消耗做出合理的安排,使工程的质量、工期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 | 施工现场;施工前 |
疏浚作业之前对施工区进行浚前测量,疏浚区的测量范围,应包括设计疏浚区及其边坡线外图上30m范围内的水深和地形。 | 施工现场;施工前 | ||
疏浚作业前做好施工放样工作,若采用挖泥船采用导标法施工,应用导标将设计挖槽的起始线、终止线、挖槽边线、边坡线、工程分界线、中线和转向点等标出。 | 施工现场;施工前 | ||
在挖泥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申请发布挖泥船施工航行通告。 | 施工前 | ||
施工船舶应精确定位后再开始挖掘,或尽量选用DGPS全球定位系统,准确确定需开挖航道的位置,减少疏浚作业中不必要的超深、超宽的疏浚土方量。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严格施工管理,挖泥船装舱前要检查其管路状况,保持挖泥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密闭性,发生故障后应及时修复,缩短挖泥船的试喷时间,避免疏浚土泄漏入海。疏浚作业过程中,注意调整泥舱溢流口的位置并控制溢流口的泥浆浓度,减轻溢流对施工海域的污染。在挖泥区采取设置防污帘与投加沉降剂相结合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悬浮泥沙流失量。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在挖泥作业期间应由业主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于工程。 | 施工现场;施工期 | ||
运输船只装载不能过满,防止疏浚物在运输途中泄漏,同时尽量行驶平稳,避免疏浚物撒漏甚至事故泄漏。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根据海域环境特点,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进度,项目施工尽量避开保护区的产卵期(1月15日至3月1日),尽量缩短水下作业时间。 | 施工现场;施工期 | ||
施工期间施工作业船舶机舱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包括机舱废油)、生活污水必须严格定期收集上岸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清污单位统一接收处理,不得向海域排放。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大气 环境 | 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电机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的排放。最好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电机设备。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按交通运输部“交海发[2018]168号”文要求,船舶使用的燃油中硫含量不大于0.5%m/m。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固体 废物 | 施工船舶应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和生产废物,分类收集后送回岸上,交由环卫部门和海事部门批定的有资质的专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统一接收处理处置,严禁将其投入海域中。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声环境 | 设备选型要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个别高噪声源强设备采取消声隔声设施。对电机等机械做好维护工作,保持设备低噪音水平。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施工机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生态 环境 | 工程方案和施工技术设计,要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和合理优化,明确保护项目所在海域水生生物、水产资源、水产养殖以及附近海洋的水质和生态平衡为目的,尽量降低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 | 施工前 | |
施工作业单位在施工前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制定通航保障方案。 | 施工前 | ||
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进度,水下施工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的产卵期及鱼虾繁殖期(每年的5~8月),尽量缩短水下作业时间。 | 施工现场;施工期 | ||
建设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适当生态补偿,每年缴纳海洋生物资源损害补偿金(补偿期限3年),补偿方式可以采用增殖放流和底播增殖等多种方式,具体以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由渔业主管部门实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措施。 | 根据补偿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时间 | ||
环境风险防范应急 | 在施工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经海事管理机构组织评审,并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 施工前 | |
加强作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树立良好的风险安全意识,减小因人为因素导致的溢油事故的发生几率; | 施工现场,施工期 | ||
船舶应配备《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在人员和器材配备上做到有备无患。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施工作业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发布航行警告或航行通告。 | 施工前 | ||
施工作业的船舶、设施应按规定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设置警戒标志,配备有效的通讯设备并有专人值守; | 施工船现场,施工期 | ||
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或停止作业,避免造成船舶事故。 | 施工现场,施工期 | ||
施工作业船舶在施工期间加强值班瞭望,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加大船舶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施工船舶的安全状况,严厉整治低标准船舶;开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施工作业船舶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向海上交管中心报告。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根据北海市现有溢油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适当配置围油栏、消油剂、吸油机等专项物资。 | 施工船舶,施工期 | ||
运营期 | 水环境 | 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收集,交由有资质的专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统一接收处理处置。 | 通航船舶,运营期 |
大气 环境 | 加强对通航船舶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电机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的排放。最好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电机设备。船舶使用的燃油中硫含量不大于0.5%m/m。 | 通航船舶,运营期 | |
固体 废物 | 船舶应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和生产废物,分类收集后送回岸上,交由环卫部门和海事部门批定的有资质的专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统一接收处理处置,严禁将其投入海域中。 | 通航船舶,运营期 | |
声环境 | 加强船舶调度,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 | 通航船舶,运营期 | |
生态 环境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通航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收集中收集后交岸上处理,不外排。营运期的海洋生态保护措施最要为加强对通航船舶的管理与维修保养,杜绝事故发生,减少对水域污染的可能性。 | 通航船舶,运营期 | |
环境风险防范应急 | 当船舶发生溢油事故时,作业者或承包者应及时切断泄漏源。按应急预案及应急反应程序立即向北海海事局及政府报告。根据北海市溢油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开展救援行动。 | 事故高发区,运营期 |
四、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
无。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