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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科技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6-03-10 09:11:02.0  浏览:141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拟对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二、项目概况:依据国家密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自治区有关要求,对广西数字港航一体化平台(二级)的2个子系统(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系统、水路运政电子证照数据库)提供全流程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备案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开展现场检测、风险分析、整改指导,编制并出具符合要求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协助完成密评结果备案等相关工作。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四、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国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截至本项目自行采购公告期结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4.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在认证有效期内,并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53号))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及《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等要求,对广西数字港航一体化平台(二级)的2个子系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备案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并出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协助完成密评结果备案等相关工作,为系统的密码应用安全提供科学评价,逐步规范系统的密码使用和管理行为。

(一)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

在项目立项阶段,对广西数字港航一体化平台(二级)的2个子系统的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开展评估工作,出具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协助采购人提交自治区密码管理局审核备案,取得密码应用方案备案证明。

(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在项目验收阶段,依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对上述2个子系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建设运行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根据被测信息系统当前的安全状况,给出测评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以确保被测信息系统达到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的要求,并出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协助采购人向自治区密码管理局提供备案所需相关材料,取得密评结果备案证明,完成密评结果备案。

六、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采用总价包干制,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任务(出具成果文件)所需的一切费用(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过程中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仪器、运输、检测与试验、安全警戒、评审、咨询、会务、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各种费用在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实施内容进行总体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密评结果备案并通过项目验收之日止。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通过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100%合同款(实际付款时间以财政资金到账为准)。

合同费用支付应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足额的完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暂不付款且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5.验收标准及方式:

当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向采购人提交评估成果及其他一切有关文件、相关记录、必要验收材料。

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形式为内部自行验收,验收内容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材料逐项检查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七、供应商的选择方式

本中心成立合议小组,按照内控制度流程对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比选。根据评分办法,在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中,经评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八、评分办法

详见附件。

九、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6年3月16日18时前,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必须具备但不限于附件的全部要求内容)按一式一份打印,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到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3楼310室(需现场核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网上公告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

十一、联系事项

1. 联系人:罗工

2. 联系电话:0771-2115387

3.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港航发展中心信息综合楼3楼310室

 

附件:评分办法及项目响应文件要求

评分办法及项目响应文件要求.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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