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增内河航道普查工作
(二)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三)项目概况:广西通航河流53条,主要有西江航运干线和左江、右江、红水河、柳江--黔江、桂江、贺江、绣江等,近年来,随着航道建设持续投入,以及有关枢纽建成,支流部分水域具备了良好的通航条件,航道里程增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桂政发(2024)12号),广西区内新增航道里程约有440km,日前缺乏相应地形地貌资料,航道基本状况、航道设施、通航环境等方面内容不详,为提高航道管理与决策水平,掌握新增航道现状,需开展新增航道里程普查工作,收集相应地形地貌资料、航道基本状况、航道设施、通航环境等方面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新增内河航道必要的地形、地质和水文等资料收集工作,调查航道基本状况、航道设施、通航环境等相关内容,编制内河新增航道普查工作成果报告。
本次采购内容:新增内河航道普查工作
(四)采购最高限价:98万元
(五)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 |
01 | 新增内河航道普查工作 | 1项 |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桂政发(2024)12号)广西区内新增加的约440km里程航道以及80.6公里中越界河航道进行普查,收集相应地形地貌资料,航道基本状况、航道设施、通航环境等方面内容。 主要内容:开展新增内河航道必要的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和水文资料等收集工作等,调查航道基本状况、航道设施、通航环境等相关内容。 交付成果包括:新增加的约440km里程航道以及80.6公里中越界河航道普查成果报告及必要的图纸8份、可编辑的电子光盘2张。 |
(六)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总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资质和人员配备要求:
(1)单位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至少含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配备要求:测量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内河航道工程的测量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内河航道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投入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2026年1月内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单位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承担过1个内河航道工程的地形测量。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承担过1个内河航道工程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工作。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2日。
(二)获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gxghj.cn/)。
(三)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网站-进入“通知公告”应用,点击本公告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方案)。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纸质版一正两副共三份文件。
(二)响应文件提交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综合办公楼)325室。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8时00分。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延期公告顺延至4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延期时间截止后,响应供应商为2家或2家以上的,按照正常采购流程开展;响应供应商为1家的,由采购人审核供应商投标文件,确定满足采购方案的条件后,组成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五、评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按规定进行评审。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内的要求,否则按废标、无效处理。
七、响应文件开启
不邀请供应商参加响应文件开启。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工 黄工 联系电话:0771-2115324。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
2026年4月8日